年金改革措施實施至今已5年,行政院與考試院建議維持。圖為過去抗議畫面。翻攝李來希臉書
年金改革自2018年實施至今已5年,今年行政院與考試院建立年金制度監控機制,4月時進行首次定期檢討,建議現行年金改革措施繼續維持,之後每5年定期檢討。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規定,「本法公布施行後,考試院應會同行政院建立年金制度監控機制,5年內檢討制度設計與財務永續發展,之後定期檢討」。考試院銓敘部今年4月10日即邀集國防部、教育部等機關召開建立「軍公教人員年金制度監控機制」研商會議,討論年金制度監控機制及定期檢討方式,並完成軍公教退撫法律所定第一次定期檢討。
行政院與考試院今天(7/28)共同發布新聞稿指出,依照4月時的會議決議,年金監控機制建立6項監測指標,包含:退撫基金財務定期精算結果、年金永續指數及永續指標燈號、退撫基金收支情形及營運績效、退休(職、伍)人員調降所得節省退撫經費挹注退撫基金情形、軍公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整情形,以及配合112年初任公務(教育)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實施,政府編列預算撥補情形。
行政院與考試院指出,考量軍職人員退撫基金支出金額仍逐年攀升,且現行教育人員退撫基金財務於一個世代30年內之財務風險仍須審慎關注評估,為使退撫基金永續、財務健全,因此建議現行年金改革措施繼續維持,之後每5年定期檢討。
行政院表示,年金改革採循序漸進方式進行,目前改革措施應持續進行,才能確保改革目標得以落實。且行政院與考試院會同建立軍、教人員年金制度監控機制後,國防部及教育部之後每5年檢討一次年金制度,以使軍、教人員退撫制度永續發展,保障軍、教人員退撫給與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