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引法條痛批黃國昌把土地疑似違法出租責任推母親,圖為林任民進黨發言人出席記者會。民進黨提供
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以「居住正義」等議題猛打民進黨,也積極籌辦和「館長」陳之漢的716凱道遊行活動,卻遭爆自己和家人名下多筆土地房產,還有水保地土地疑似違法作為停車場,黃昨晚直播,指停車場的地是母親租別人,支持政府開罰,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則引用《都市計畫法》,指黃用話術推卸責矇騙社會大眾,責任推媽媽跟承租人,依法土地所有人要負責。
身兼民進黨發言人的林楚茵還問日前稱要請黃當法務部長的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指黃逃避問題態度,「請問還要找黃國昌當法務部長嗎?」
林楚茵表示,昨天黃國昌直播說,停車場的地是媽媽出租給別人的,承租人有沒有讓人家停車、當二房東,他根本沒在管,所以支持政府對承租人依法開罰。
林楚茵痛批黃國昌把責任推給媽媽、推給承租人,她幫「黃老師」翻一下法條,《都市計畫法》79條:「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違反本法…,當地地方政府…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
林楚茵說,只要從新北市城鄉資訊查詢平台就可以查到,汐止區水源段162、163地,都是都市計畫範圍,停車場土地甚至是保護區!根據都市計畫法,土地所有權人(地主)是黃國昌,所以地主、承租人都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