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范雲提出「性平三法」修法版本。翻攝范雲臉書
Metoo事件延燒,行政院將修「性平三法」,民進黨立委范雲今(7/6)與婦女團體提出修法版本,將罰則提高到最重50萬元,且要建立「情節重大加害人資料庫」,並建置完善的申訴制度。
行政院長陳建仁5日重申性侵害與性騷擾零容忍的立場,行政機關正積極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教育平等法》與《性騷擾防治法》的修法,下週將送案至立法院,希望能於7月底通過。
范雲今天與多個婦女團體代表則在立院召開記者會,提出4大修法重點,包含補足性平三法適用的身分漏洞;改革申訴制度,強化公正外部調查;法制化被害人協助服務經費來源,落實保密原則,真正接住被害人;加強行為人裁罰與教育,杜絕雇主包庇或吃案。
范雲進一步指出,這次修法要補足性平三法適用的身分漏洞,包括:雇主性騷擾,直接由上級機關調查,不再球員兼裁判;被害人與行為人不同公司時,由具備管理權的行為人雇主負責調查;擴大性平教育法適用範圍至軍警、矯正學校,接住過去不受保障的學生。
其次,在改革申訴制度,強化公正外部調查方面,范雲表示,要將《性騷法》的1年申訴期限延長至2年,若受害時未成年、或屬於權勢性騷,則不受限制。調查部分,增加公正外部機制的設計。
若是校園中,師對生性平事件調查委員全部外聘,情節重大者擴大調查,且受害學生有權參與加害教師的教評會考核;若在職場,30人以上企業,調查時要有外部委員;30人以下中小企業,由外部單位調查。其他場域的性騷擾,由警察機關調查,也必須引入外部委員。
范雲也表示,這次修法要要好好接住被害人,除了完整的申訴和調查,落實保密原則,還需要各個專業一起加入。包括:心理輔導、諮商、社會福利、法律諮詢等。這樣的協助將由學校、地方社會局、或100人以上的公司雇主來提供。也新增了,如果學生是校外遇到性平事件,學校比照校內遇害,一樣必須提供協助。
最後,要加強行為人裁罰與教育,杜絕雇主包庇或吃案。范雲所提修法版本,將提高對行為人,以及未善盡義務的機關罰則,最高開罰50萬。例如學校吃案、延誤調查,公司包庇、不處理等,都將開罰。
針對職場性騷擾,修法法條也明文列舉公司對性騷人行為人「懲處樣態」,且設立「情節重大加害人資料庫」,預防任何對加害人的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