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陳品佑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8)日宣布以「附加停止條件」許可鏡電視董監事變更案!所謂附加停止條件是要求鏡電視檯面上8位股東,都必須在1個月內,也就是預計8月6日前簽署切結書,8大股東都要保證「不賣股、不找人頭」。
NCC強調,要確切證明他們沒有把鏡電視股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他人,也不得找人頭代持有,本次處分才會生效。而NCC也首次將鏡電視8大股東,及持股明細曝光。
這8位股東身分及持股明細如下:
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投入資金為2億元,持股10%。
穩懋董事長陳進財投入資金2億元,持股10%。
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投入資金1.5億元,持股佔7.5%。
皇普建設董事長蘇永平投入資金3億元,持股15%。
麗綺開發公司負責人朱劭華投入3億元,持股15%。
翰林育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良祺)投入3億元,持股15%。
英業達集團創辦人葉國一投入3億元,持股15%。
鏡電視前董事長裴偉投入資金2.5億元,持股12.5%。NCC主秘黃文哲表示,今日鏡電視審查會議中,現任董事長鄭優有到會陳述,上次5月初排審,鄭優因身體不適向NCC請假,如今他身體狀況比較ok,因此就來開會。除了鄭優之外,包括總經理蔡滄波、董事洪玟琴、廖芳潔和法務長黃俞豪都有到會陳述。另一位董事林正彊和監察人蔡文精則是缺席。
黃文哲強調,NCC給鏡電視的處分書大約下周四或下周五送達,預計從下周五(7/7)開始計算1個月,也就是預計8月6日就是屆滿日,屆時若沒有收到8位股東的切結書,此一變更許可案就不生效。
NCC主秘黃文哲強調,若1個月內沒有收到8位股東的切結書,此一變更許可案就不生效。廖瑞祥攝
鏡電視申照大事紀。太報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