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案民進黨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和調查員余正煌昨達成和解。林智堅的律師胡中瑋(右)、律師吳俊達(左)。廖瑞祥攝
針對論文訴訟,民進黨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與調查局調查員余正煌庭外和解,不過,媒體報導,指林對抄襲道歉,也「賠償」30萬,林智堅透過蕭雄淋律師、胡中瑋律師發表聲明澄清,林在面對余時,並無媒體人轉述所謂「換名片」、「握手」之動作,且林是因論文造成的社會紛擾而道歉,並非「抄襲」。
聲明也說明,林智堅表達願意向論文案造成社會的紛擾,邀請余共同聯名捐款給公益團體,表達對於社會大眾的心意,也期待撫平相關紛擾。在余生不同意共同聯名後,林智堅依舊表達願意捐款給余指定之具公信力的公益團體,因此也無媒體報導此捐款係「賠償」一事。
聲明指出,本案經承台北地院林珏琅庭長進行調解,林智堅方面先行發言表達立場,林智堅係因論文案造成林余雙方及其家屬生活之影響,為避免後續彼此官司纏訟,進而產生社會以及司法資源的浪費,同意與余正煌進行調解。林市長也在調解庭上明確表達,論文案一事起因於,指導老師陳明通教授的共同指導行為,以及當時政治環境的紛擾,造成兩位學生彼此的傷害,並無存在抄襲一事,因此不會針對論文案的部分向余道歉。
聲明也說,本次調解庭雙方律師曾達成共識,為保護林余兩人之隱私,相關調解庭上的細節將不對外透露。唯因有媒體人在網路上公開宣稱探得調解庭上之互動,多家媒體轉述,其捏造之內容與事實多有出入。
聲明說明,調解庭開始之時,雙方開場陳述,林智堅與律師共同出席,唯余政煌之部分為委任律師代表。後續在庭長的協調與陪同下,余與林兩人面對面針對調解方案進行溝通,此過程並無兩造律師介入。林在面對余先生時,並無媒體人轉述所謂「換名片」、「握手」之動作,庭上之發言也與事實不符,雙方和平溝通針對過去這段期間因媒體報導以及網路評論等造成的誤會與嫌隙,發表各自想法,也取得共識。
聲明也說,林智堅方面在調解庭上除提出論文相關事證,證明林智堅論文之原創,同時也明確指出若調解無法成立,未來針對相關證據,迫於無奈只能進而提出誣告罪、侵害著作權等告訴。因此在調解達成後,對外的共同聲明中,林智堅是因論文造成的社會紛擾而道歉;而因當時媒體追問下,林智堅評論余生提告之行為「不厚道」,這項發言乃係當時政治環境的紛擾所使然,林智堅感受到林庭長積極促成雙方協商之用心,願讓步表示此言「不恰當」。林智堅和余也在庭長多次溝通下,兩人確認不對論文內容本體多做發言,所以亦無媒體報導所謂針對抄襲之行為道歉之事實。
聲明最後說,本案調解筆錄上也詳實記載,余撤回所有因論文案對於林智堅之告訴,林智堅也承諾放棄對他方一切民、刑事追訴的權利,兩人彼此皆表達和解之誠意,期盼有心人士停止相關臆測或不實說法,讓此事儘速落幕,雙方都可回歸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