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立委王婉諭記者會。王婉諭辦公室提供
我國空服員傳出在國外遭性騷擾,時力立委王婉諭今(6/6)召開記者會表示,台灣日前有空服員在荷蘭外站遭同組台灣機師性騷擾,但桃園市政府主張發生地在國外,無管轄權得裁罰加害人,王婉諭說,衛福部作為《性騷擾防治法》的主責機關,應解決這起案件所凸顯的法律灰色地帶,也呼籲桃園市政府應就事實,做出適當裁處。
王婉諭上午召開記者會,包括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常務理事張書元、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副秘書長葉瑾瑜、衛生福利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等人也出席到場。
張書元表示,此案件發生於去年10月21日,兩位台灣空服員因服勤同一趟長班,遭同一航班、同組的本國男性機師,在荷蘭外站餐廳言語性騷擾。
張書元指出,受害當事人向公司提出申訴,並向工會求助,透過公司所組成之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調查,最終以《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相關規定,認定性騷擾行為成立。
張書元說,公司隨後通報地方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然而,桃園市政府竟以《行政罰法》第6條,主張案件發生地位於荷蘭餐廳,非中華民國領土內,故無管轄權得以裁罰當事加害人。
葉瑾瑜表示,工會認為依據《行政罰法》第6條第3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違反行政法上義務。」
葉瑾瑜說,性騷擾行為人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之違法行為,所導致的結果包含受害者心生畏怖、持續接獲性騷擾行為人之騷擾訊息,甚至身心俱疲,需尋求身心診所協助,以上不良結果持續至同組員皆返台以後,應屬《行政罰法》第6條第3項之適用範圍,今天列席的郭彩榕亦表示,應有空間裁罰。
王婉諭表示,這不只是航空業人員會面臨的困境,像是導遊領隊等職業,必須長期往返國內外,有在國外遭到性騷擾的風險,如果是在國內遭到同事性騷擾,除了可以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透過公司內部措施懲戒加害人,主管機關也應依據《性騷擾防治法》裁處加害人罰鍰;然而,他們一旦到了國外,同樣遭到台灣同事性騷擾,就無法讓加害人依《性騷擾防治法》受罰,保障顯有不足。
王婉諭說,為保障被害人權益,衛福部作為主責機關,應解決這起案件所凸顯的法律灰色地帶,也呼籲桃園市政府應就事實,做出適當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