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排黑條款修法,國民黨團表決。陳品佑攝
立院今(5/26)要處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如院版草案26條洗錢定罪者終生不得參選條文三讀通過,陳水扁前總統兒子,前高市議員陳致中終生不得參選,雖然陳水扁前總統揚言「死諫」希望翻盤,但下午院會表決時,扣除請假6席,民進黨團現場56席一票未跑,26條洗錢定罪不得參選條文,仍照行院版通過,依通過條文,因洗錢案,目前在獄中服刑的陳致中,未來不能參選。
立院目前正進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三讀程序,新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擴大排除有黑金槍毒背景者參選規範。立法院朝野黨團昨天先針對「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草案」、「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修正草案」展開協商,但就行政院版本中,對有曾犯洗錢、「槍」、「毒」被判有罪確定者不得參選的條文,朝野立委未達共識,保留送今天下午院會處理。另外,行政院院版的草案中,也明定國安犯罪、黑金槍毒重大犯罪、賄選等犯罪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在二讀表決中,民進黨團立委中,除了請假缺席的6人之外,全部支持民進黨團修法版本,將公職人員選罷法第第26條修正草案中,最後,對曾犯洗錢、「槍」、「毒」被判有罪確定者不得參選的條文,以56票贊成、29票反對與3票棄權的比數,二讀表決通過。隨後也順利完成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