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李德維。陳品佑攝
行政院版《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草案擴大排除「黑金槍毒」者參政權,曾犯洗錢罪遭判刑者終生不得參選,引發違憲爭議。修正草案今將在立院闖關三讀,藍委李德維批,這就是民主獨裁專制、走向極權統治之路,與過去希特勒有何不同?
李德維表示,現行相關法律對於持奪公權判決,上限最重僅為10年,現在公職人員選罷法要上綱,將褫奪公權處分比照死刑犯與無期徒刑犯,這樣的修法不是真的是為了社會公平正義,而是為了民進黨主席賴清德要選總統。
李德維批評,賴清德非常糟糕,在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背後下指導棋,從件事情就看得出賴不是合適的國家領導人,修法手下這麼重,完全沒有法理依據,這樣的人以後當總統,中華民國還是民主法治國家?
李德維說,民進黨政府與內政部堅持修法,卻對終身不能參選規定講不出所以然,因為這次修法就是「政治決定」,就是賴清德的決定,是為了鞏固民進黨政權、賴清德的選情,但修法內容已這違反人權、違憲修法,連民進黨立委都有意見。
李德維認為,禁黑金槍毒應該,但也不能因「個人執念」扭曲比例原則、隨意修法,這次行政院搞過頭,不分青紅皂白把犯罪者持奪公權終身,上從總統下至村里長都不能選,這不是改革,是破壞憲政體制、法律,也破壞民進黨內政黨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