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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察恐面臨「指監」 民團呼籲讓家屬探視、盡快釋放

    2023-05-08 15:11 / 作者 李佳穎
    「保護衛士」組織揭露中國指定居所秘密監獄。截自Safeguard Defenders網站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已被證實遭中國政府以「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理由」接受國家安全機關的調查,且可能面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指監)以台灣人權促進會(台權會)為首的民間團體發起連署,呼籲讓家屬可以合法探視、聘請律師辯護,在調查過程中受到基本人權保障,應立即釋放富察回到台灣。

    連署聲明中指出,根據有限資訊與「保護衛士」組織一系列深度解析中國祕密關押制度的報告,初步判斷富察極有可能正面臨《中國刑事訴訟法》第75條所規定的「指監」(RSDL)的審前祕密羈押的司法程序當中,無需法院批准,警察得以任意審訊當事人不受監督,最長可以關押2個月。

    連署聲明提及,「指監」受害者通常在無預警的情況下被一群警察或國安人員制伏,並對當事人覆蓋頭套送往不知名的、非看守所的祕密場所,實質上就是利用酷刑與殘忍不人道的方式來對付受害者,並試圖從受害者這裡獲得警方想要的、事先安排好的說法、或不利於他人的說詞。

    連署聲明指出,富察極有可能將面臨24小時隨時至少2位看守的高度監控(約2小時至6小時輪班),連上廁所也不例外,空間完全與外界隔離不知日夜,室內24小時開燈、剝奪睡眠、禁止閱讀、會被餵食不明的藥物、禁止就醫、經常不被允許洗澡、沒有依法給予1小時的戶外活動時間。

    指監初期也會面臨高強度的審訊、審訊過程可能會涉及毆打刑求、非審訊期會被要求長時間不自然的身體固定姿勢,或者被限制在極小的空間活動,若觸怒警方或看守,可能會面臨食物減少,或其他的暴力,國安人員甚至會對受害者威脅將傷害其親屬與家人。

    連署團體提到,中國政府正以制度性、系統性的方式製造一個又一個台灣人在中國的強迫失蹤案,包括2012年的鍾鼎邦、2017年的李明哲、2019年的李孟居等案、與2022年的楊智淵等案,台灣各公民社會團體本於普世人權價值與中國系統性的人權侵害。

    連署團體表示,雖然同理富察在台家屬的複雜情緒,並尊重家屬當前選擇的回應方式,但富察作為正在申請台灣公民身份以及台灣出版文化事業的重要人士,他在中國的強迫失蹤案,不僅是中國對台灣人民各種人權侵害案件之一,甚至已直接衝擊自由民主台灣重要的出版文化事業,呼籲釋放富察、停止違反人權與施加酷刑的程序。

    發起聲明團體包括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台灣永社、華人民主書院協會、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與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連署團體包括陳文成基金會、四二四教育基金會、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神學院都市原住民神學研究室、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台灣香港協會與台灣公民人權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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