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律師出身的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資料照。行政院提供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涉洗錢案,11日將入監服刑1年並面臨解職。陳水扁今(5/2)北上府院遞交請願書,並認為政院所提《選罷法》修正草案不符合比例原則、違憲。人權律師出身的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回應表示,有鑑於民選公職責任重大,需具備更高的尊嚴、信賴及名譽等資格與條件,有必要完善公職候選人消極資格相關規定的修正。
有關陳水扁前總統今針對政院日前所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提出質疑一事,羅秉成表示,台灣在民主化後歷經一次又一次民主選舉的洗鍊,台灣的民主制度運作也越趨成熟穩健,而對於參選人的資格,人民也有越來越高的期待與要求。
羅秉成強調,鑑於民選公職人員擔負執行監督、制衡行政部門的重責大任,其需具備更高的尊嚴、信賴及名譽等資格與條件,因此有必要完善公職候選人消極資格相關規定的修正。
羅秉成指出,我國早已有將特定犯罪紀錄作為職業限制或消極資格之一的立法先例,本案政院已於去(2022)年12月15日連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以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送請立法院審議,政院也尊重相關意見的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