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5月17日)三讀通過《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考量中科院所涉機密不亞於國防、外交人員,因此規定未來中科院人員不論涉密層級與否,都須經中科院核准才能出國。
中科院2019年4月曾被披露有15名涉密人員在香港轉機,引發質疑。尤其在兩岸關係嚴峻的此刻,考量涉密人員進入香港、澳門有風險,因此我方政府研擬修法,認為中科院所有人員都應比照國防部人員出(國)境管制作法,需申請核准,其中,國防科技涉密人員不得前往中港澳。
根據立院今三讀通過的修正案總說明指出,中科院是為提升國防科技能力,建立自主國防工業,拓展國防及軍民通用技術而設置,攸關武器裝備研究發展與生產製造,中科院人員所涉機密資訊之程度,不亞於國防、外交、國安等主管機關所屬人員。為確保國家安全及利益,落實中科院人員安全管控,因此提出這次的修正案。
三讀條文指出,為確保國家安全及利益,未來中科院人員不論涉密層級與否,都須經中科院核准才能出國。相關人員的出國申請、核准條件等,由國防部訂定。
此外,立法院於2014年三讀通過,將中科院轉為行政法人,組織、人事及預算運用更彈性,增國防科技能力。因此,本次修法也放寬規定,中科院可在不超過現行軍職人員編制員額858人內,任用具科技專長軍職人員。
由於中科院承接國防部許多重要武器研發、製造,為避免評鑑流於形式,三讀條文規定,國防部應邀集相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辦理中科院績效評鑑,同時顧及性別平等,評鑑成員單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