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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黃國昌「硬上女學生」一審判3月 周玉蔻轟北院誣陷:我沒講過「霸王硬上弓」

2025-03-27 20:00 / 作者 侯柏青
周玉蔻到高院出庭。侯柏青攝
名嘴周玉蔻前年在臉書貼文指稱,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被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起訴,一審台北地院判3月有期徒刑。高院今天開庭,周玉蔻不認罪,反而把矛頭指向北院判決,她強調,從來沒講(寫)過「霸王硬上弓」這幾個字,一審判決卻引用這個詞,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判決,構陷她入罪。

前(2023)年6月13日,周玉蔻在個人臉書貼文,「對了,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黃國昌提出民刑事訴訟,民事部分,北院判周玉蔻賠償30萬及刪文,她因未上訴而定讞,北檢另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周玉蔻。

不認誹謗!周玉蔻:被黃國昌霸凌

一審開庭時,周玉蔻不認罪還哽咽表示,「我像一隻小螞蟻一樣被輾傷,這個案子讓我覺得無助。任何人看到臉書都知道,沒有造成誹謗,其實是黃國昌霸凌我、欺凌我,支持者還在臉書留言污辱我,如果此案有罪,以後媒體碰到立委的案子,難道都要閉嘴了嗎?」

不過,北院卻不採信周玉蔻的說法,將她判刑3月。

北院判決認定,「硬上」一詞,是以「硬」作為副詞,指用「強行逼迫」的方式讓別人做特定的事情,如常見俗諺「霸王硬上弓」,有暗指強迫他人發生性關係的意思,依照一般社會通念判斷,「硬上」是指加害人違背被害人意願而猥褻或性交,周玉蔻的言論已貶損黃國昌的名譽。

判決也認定,本文的閱覽權限設定公開,按讚和表情符號有4429個、留言429則,分享次數56次,足見周玉蔻確實有將文字散布於眾的意圖。法官根據周玉蔻提出的諸多以往報導,認為以往的判決僅聚焦黃國昌是否有「師生戀」,隻字未提到肢體接觸或性行為,無法推論周的言論屬實或已盡合理查證義務,據此判3月。周玉蔻則上訴高院。

現任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資料照。廖瑞祥攝

「硬上」只是譬喻?黃國昌律師轟:臨訟杜撰

高院今天首度開庭,周玉蔻大聲地說,「我沒有犯罪故意,也沒有對黃國昌名譽造成毀損,我應該無罪。判決不合理不合法,是構陷我入罪。」

周玉蔻的委任律師則解釋,黃國昌當時有可能是法務部長人選,周玉蔻針對可受公評之事善意發表言論,不構成誹謗。

律師強調,原審違反罪刑法定主義,將「硬上」兩字直接推論為「霸王硬上弓」,這是不對的。「硬上」兩個字有標註上引號、下引號,文章裡面的「柯總統」也有標註上引號、下引號,這都是「譬喻」的用法,只是詼諧、諷刺的政治評論,世界各國都是這樣使用。而且,周玉蔻的文章,主要是在說明黃國昌擔任教授期間和學生有超越師生情誼的「師生戀」,討論教授與學生的「特別權力關係」和「上下從屬」,屬於意見表達,不涉及事實真偽。縱使認為部分言論涉及事實陳述,也是評論,沒有誹謗故意。

不過,公訴檢察官和黃國昌的委任律師均建請法院駁回上訴。

黃國昌的委任律師痛斥,周玉蔻迄今沒有承認捏造事實,全然沒有悔悟之意,根據周玉蔻第一次到地檢署做筆錄的內容,除了把地點從「教室」換到「辦公室」以外,根本沒有提到所謂「特別權力關係」的講法,因此,周玉蔻的辯詞顯然都是「臨訟杜撰」,具有真實惡意。

聽到黃國昌的律師提及地檢署偵訊筆錄,周玉蔻當庭爆氣。她不滿地說,「當時是檢察事務官約詢我,這樣的作法對我很不公平,我當時回答就是『師生戀』,我本來打算當面和檢察官說清楚,但還沒見到檢察官,我就直接被起訴了,這個結果讓我感到很驚嚇、很意外。還有,我根本沒有講(寫)『霸王硬上弓』這個詞,(北院)判決書這樣引用是不合法的,我很冤枉,是法官構陷我。」

高院法官聽完周玉蔻的說法後,諭知全案改期開庭,下一次將進行審理程序。

周玉蔻到高院出庭,怒轟一審判決構陷她。侯柏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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