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中國國旗與香港區旗。路透社
總統賴清德今(3/13)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提到要防止中國滲透、統戰,對於港澳人士申請來台定居、居留等相關制度,政府將增列長期居留規定。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表示,修法主要是要增加觀察期,判斷這些移居者有沒有留在台灣的意願。
國安會議中指示,對中國人士及港澳人士規劃及融入台灣社會,在兼顧台灣社會發展及個人權益下,「需有更多國安考量」,原居中國人士申請來台定居,應確實放棄中國戶籍與護照,不能兼具雙重身份;而港澳人士申請來台定居、居留等相關制度,政府也將增列「長期居留」規定。
梁文傑於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中表示,具體的措施還待各部會審定,但增列「長期居留」規定主要目的是增加觀察期,目前港澳人士在台灣居留1年就可以在台灣定居,而現況是申請到台灣定居後並沒有實際居住,因此需要增加觀察判斷這些移居者是否具有留台的真意。
梁文傑也向已經或正申請居留的港澳人士喊話,要大家放心,政府一定會有相應的配套措施,會有一定的信賴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