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主委李鎂。廖瑞祥攝
公平交易委員會4位委員任期將於明年1月31日屆滿,行政院去年10月底將提名名單函送立法院審查。立法院朝野黨團今(1/14)協商後取得共識,決定1月17日進行公平交易委員會人事同意權案投票表決。
行政院去年10月30日提名現任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委李鎂、副主委陳志民、委員洪財隆續任,以及現任公平會服務業競爭處處長林慶堂為新任委員。人事總處當時指出,行政院依《公平會組織法》第6條第1項規定,公平會委員應遴選具有法律、經濟、財稅、會計或管理等相關學識及經驗的人士擔任。這次公平會委員的提名,經考量經驗傳承、引進新血及任期交錯等因素,就相關領域遴選優秀人才。
其中,李鎂、陳志民及洪財隆3人為續任,林慶堂1人為新任,並指定李鎂為主委,陳志民為副主委,任期均自民國114年2月1日至118年1月31日止。
立法院會今天開會,朝野黨團在休息期間協商並取得共識,定於1月17日報告事項後,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8次會議報告事項結束後,隨即進行公平交易委員會人事同意權案投票表決,投票時間為1小時,各黨團推派1人擔任投開票監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