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處白色的廠房即是橋頭科技園區第二期東面,它將跨過國道一號往照片近處農地方向開發。陳玠婷攝
立法院今(12/31)三讀通過《國土計畫法》修正案,將預定明年4月30日上路的國土計畫,再展延6年,至2031年4月30日才上路。
為了解決士農工商發展需求與國土環境間的競逐,以及國土永續發展的期望,在各縣市規劃輔導及分配農地總量上,立院2015年三讀通過《國土計畫法》,不過,因各縣市進度落後,原訂2020年上路出現變數。
立院2020年時通過《國土計畫法》修正案,施行後二年內應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即2018/4/30)、再三年後公告實施縣市國土計畫(即2021/4/30)、再四年後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2025/4/30),等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後,國土法的實質管制才算真正上路。
不過,目前仍有有桃園市、南投縣、雲林縣三縣市尚未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因此,朝野立委共提出27案,盼《國土計畫法》再展延上路期限,延長版本從2年到6年不等。
國民黨團、民進黨團今提出修正動議,將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修改為10年,意即再展延6年;民眾黨團版本則再展延2年。經表決後,通過國民黨團版本。
根據三讀條文,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再延長6年,即延長至2031年4月30日,屆時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後,才能實質上路。
至於雲林縣立委張嘉郡所提「農業權」概念,認為應比照土地容積獎勵,給予如農地等開發限制合理的補償,則因爭議較大,這次修法不予增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