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戴上電子腳鐐。 游騰傑翻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弊案遭起訴求刑28年6月,原本北院裁定3000萬元交保,經北檢抗告成功,昨二度召開接押庭,北院深夜裁定將交保金拉高至7000萬元,同時須戴「電子腳鐐」。對此,立委黃珊珊透露,配戴電子腳鐐是柯文哲自願,為了要去探視新竹父親的病情。不過,電子腳鐐最常使用在性犯罪防治,這一回貪汙案多名被告都用上,可見法院對案情審理十分小心謹慎。
根據了解,電子腳鐐其實就是一種配備GPS定位系統的監控裝置,由黑色方形裝置與橡膠環組成,能夠追蹤配戴者的行動軌跡。柯文哲今晚至新竹台大醫院探視父親時,上車時也被拍到右腳配戴電子腳鐐。法界人士指出,配戴電子腳鐐者出現異常行為,監控系統將自動向檢調單位發出警示,主要用於逃亡風險高或可能與證人串供滅證的被告,另外,也常見於性犯罪的防治上。
電子腳鐐使用規範見於《刑事訴訟法》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若配戴者試圖破壞或違規脫離監控,不僅將構成毀損罪,還可能被檢方撤銷交保資格,除了進一步羈押,也可能面臨五年以下刑期。
另外,電子腳鐐需要每日充電、防水,配戴者可佩戴著洗澡。不過,過長時間配戴仍可能導致皮膚過敏、瘀青或電池過熱引發不適。另外,部分配戴者因設備電波可能感到不適,尤其對心臟疾病患者可能產生影響。
電子腳鐐被破壞會怎樣?若破壞設備電子腳鐐的情況,監控系統會發出訊息通知觀護人等相關監控人員,讓監控人員可適時警告違規的受監控人,或通知轄區警察採取查察行動。
電子腳鐐要戴多久?根據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第4條規定,法院或檢察官定相當期間,命被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或變更、延長或撤銷時,宜確實審酌原羈押、聲請羈押或替代羈押之目的、科技設備監控之性質、功能及效果、所涉犯罪之刑度、案件情節、訴訟進行之程度、被告之生活狀況、對被告之影響、有無較輕微之替代措施等情狀,依比例原則規範。換言之,法院審理評估後才有機會拿下來。
法界認為,電子腳鐐作為科技輔助的司法工具,威懾作用已顯現成效,也能有效降低再犯率,也提供司法機關另一種羈押替代措施,減輕看守所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