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12/27交保返家。翻攝畫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貪汙圖利等案,日剪遭北檢起訴求刑28年6月,北院並裁定以3000萬交保,北檢不服隨即提起抗告,高院於今(12/29)日裁定,撤銷北院原裁定,發回臺北地方法院更裁。最新消息是,今天(12/29)下午3點北院將重開庭,法院也正在聯絡柯文哲等被告出庭應訊。
北院原裁定柯文哲交保新臺幣3,000萬元、李文宗交保800萬元(偵查中尚有交保200萬元)、沈慶京交保4,000萬元、應曉薇交保1,500萬元,4人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除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
最新消息是,今天(12/29)下午3點北院將重開庭。另外,審判長江俊彥審判長訊問柯文哲,法官許芳瑜訊問應曉葳、沈慶京,法官楊世賢訊問李文宗。北院目前持續與辯護人及被告聯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