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聽庭中出來院外跟民眾黨支持群眾講話。廖瑞祥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政治獻金弊案,昨遭北檢以收賄、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起訴求刑28年6月,今(12/27)凌晨北院裁定3000萬元交保。起訴書曝光後,民眾黨立委黃國昌、黃珊珊及柯的支持者「小草」,不滿北檢未找到1500萬現金,痛批檢方「羅織入罪」,對此,律師林智群指出,貪污罪的樣態有兩種,「不管有沒有收到賄款,都是用同一個法條,10年以上有期徒刑啊!」
柯文哲昨遭北檢起訴,北檢在長達190頁的起訴書中,詳述京華城容積率違法放寬的過程,認定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之間有期約收賄的事實,不過,其中提到沈交付柯1500萬元現金,卻沒有指出明確的時間地點,遭黃國昌、黃珊珊及柯的支持者「小草」砲轟是以拼揍推論的方式「東拉西扯羅織入罪」。
對此,律師林智群26日晚間在臉書發文「給小草上一個法律課」,他談到,柯文哲被起訴的「貪污罪」,樣態有兩種:一種是沒收到錢,有約定,雙方達成共識,就算成立;一種是有收到賄款,他強調:「不管有沒有收到賄款,都是用同一個法條,10年以上有期徒刑啊!有約定,但沒拿到錢,也是10年起跳喔!」
林智群直言:「黃國昌跟小草一直靠北沒看到1500萬元現金,是在哭幾點的?」他並舉出黃國昌的「好朋友」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2022年涉犯受賄罪遭台北地院判刑7年4月。林智群解釋,徐永明當時就是有約定200萬元成交,但沒拿到錢、沒金流,結果判7年4個月,並補充,徐永明是「不違反職務」期約收賄,罪比較輕。
林智群律師指出,貪污罪不論有沒有收到賄款,都是10年起跳。翻攝林智群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