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士林科園學區。廖瑞祥攝
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京華城、政治獻金2大弊案,柯文哲料將被起訴,然而弊案似乎查不完,據了解,除了這2大案以外,北檢尚有民眾告發的漁果市場、北士科及台智光及南港轉運站BOT案等4大弊案仍在偵辦中,柯文哲未來的司法之路迢迢。
一、漁果市場弊案工程簡介:台北市萬大路漁類批發市場及第一果菜批發市場,自1974年起開始使用至今已逾45年,建物、設備老舊及空間擁擠導致不敷使用,台北市政府因此進行市場改建提供業者安全、寬敞及效率的作業空間,提供市民健康、衛生、便捷的安心市場。這項改建工程經歷2次流標後,於2020年2月15日由威京集團子公司中華工程公司,以125億1717萬1865元價格得標。
疑點:柯市府以「減項發包」的形式把部分樓層減項,在中華工程順利得標後,在合約直接記載未來要把減掉的樓層再蓋回去,由於合約已經記載了,後續工程也只會由中工來做,未來的追加預算自然也直接落入中工的口袋。
二、北士科弊案工程簡介: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委託產業局代辦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6、T17、T18三處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招商案,2021年10月13日,T17、T18決標由新光人壽股份有限公司得標,同年11月12日北市府與新光人壽完成簽約。至於T16則於2021年11月19日決標由仁寶電腦與康舒科技合作聯盟,2022年1月18日北市府與專案公司「金仁寶總部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簽約。
疑點:1、地上權標租權利金底價設定,過去有保底規範,為什麼柯文哲2018年指示刪除
2、T16、T17、T18公告地價、公告現值年年上升,土地越來越值錢,為什麼市府權利金設定反而越來越便宜?
3、為什麼新光人壽的地上權案不需要投資計劃書,只需要通過兩階段評審;而一個月後的金仁寶地上權案,同屬一塊基地,金仁寶卻變成三階段評審,要繳交投資計劃書?
4、新光人壽與金仁寶兩個地上權案只差一個月,但為什麼最後權利金卻差距百分之61。
5、北士科招商、決標的期程,都是吳欣盈擔任新壽副總期間,而且還入列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質疑柯文哲「瓜田李下」完全不避嫌。
吳欣盈是新光集團公主,同時也是柯文哲的副總統競選搭檔。資料照。廖瑞祥攝
三、台智光弊案工程簡介:依據行政院「數位匯流發展方案」,希望在2015年達成「80%家戶可接取100Mbps有線寬頻網路」、「2015年光纖用戶數達720萬戶」的政策目標,台北市政府積極配合中央政府施政計畫與目標,率先整合民間資源,規劃建設以提供台北市各機關及所有市民有安全、穩定、低價高速的寬頻網路服務環境,並帶動資訊通訊產業成長。
歷經4次流標、2次廢標,「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在2011年12月12日、台北市長郝龍斌任內,以最有利標決標,委由由台通光電(8011-TW)、真毅營造、帆宣系統科技(6196-TW)、皇輝科技、麟瑞科技等5家公司所合組的「台灣智慧光網聯盟」(Taifo,以下簡稱台智光)辦理,將在未來25年間投入近4百億元的經費,興建及經營台北市「光纖到戶」服務。
疑點:1、北市府與台智光簽訂的母約內容明訂,未來市府機關要用的網路,台智光有優先議約權,但明定費率上限,無論如何都不能高於母約,最多只能是中華電信的95%,市民則有9折優惠。2017年台北市政府與台智光就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專用網路服務,簽定子約「市警局監視器專案網路服務」,根據母約2M部分能收到的費率是1436元,但2017年跟台智光簽專案合約開始,2M費率卻是1684元,該費率背離母約,還讓人民多付數千萬元納稅錢。
2、國民黨籍三連霸台北市議員陳重文,疑收取台灣智慧光網(台智光)賄款及不正利益近千萬元,在議會施壓、護航業者以高價收取台北市警局監視錄影系統傳輸網路服務費
四、南港轉運站BOT案工程簡介:台北市自2015年啟動東區門戶計畫,隨著南港軟體園區、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國家生技園區及南港瓶蓋工廠等陸續開發完成,南港逐漸形成產業聚落;為因應衍生的旅客需求,台北市公運處以BOT方式引進民間資金興建南港轉運站,規劃地上及地下立體連通方式銜接軌道運輸及市區公車。南港轉運站由西站、東站及商三轉運站共同組成,未來結合既有台鐵、高鐵、捷運,將成為台北地區最大規模轉運中心。
前2次招商時,開發權利金與固定經營權利金加總為12.5億元,第3次16.1億元,第4次招商卻直接取消固定經營權利金,只剩6.1億開發權利金,2020年10月19日,北市府公運處宣布新光人壽為最優申請人。
疑點:1、招商時間點,恰巧是新光集團公主吳欣盈,列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吳欣盈事後還與柯文哲搭檔參選正副總統,外界質疑柯文哲刻意取消經營權利金、降價四成,僅剩6.1億開發權利金,整整少了10億元收益。
2、台北市府與新光人壽於2020年簽約後,2022年舉辦開工典禮,訂定2025年底完工、啟用、營運,但工程進度卻多有遲延,告示牌預定完工日期竟為2029年8月,新光人壽得標後,不但工程進度延宕,只有2層樓的「轉運站」只佔整棟19層大樓之8.12%,不只讓作為「附屬設施」的商辦「喧賓奪主」,主體計畫比「台北轉運站」的9%還低。
3、南港轉運站BOT案合約中載明,「建物全部結構未完工前」,若沒有北市府事先同意,新壽不得預收訂金、租金等款項,然而,因為開發延宕,新壽卻已在工地圍籬公開招租,時間更已超過一個多月,此舉已違反契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