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韓國瑜在藍委協助下進入議場宣布開會,並舉手表決。廖瑞祥攝
立法院今(12/20)上演全武行,為了《選罷法》、《憲訴法》、《財劃法》修法,朝野再度爆發激烈衝突,綠委為了阻擋議事進行,昨晚就破窗闖進議場,但仍不敵藍委人數,上午近11點時就被強力清場,立法院長韓國瑜順勢上台宣布開會,隨即進行一連串表決,將相關爭議法案表決三讀通過。
而在國會職權修法時最讓外界詬病的爭議程序之一的「舉手表決」又再度上演。合先敘明,《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5條規定,表決方式可由主席逕行決定,舉手表決是其中一,於法沒有問題。
但是,今天立法院全武行結束後,民進黨立委已全數被國民黨立委從主席台上清空,在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發放表決卡後,卻又以現場混亂為由,宣布改採舉手表決。
可以想見,被藍委層層保護在主席台上的韓國瑜會擔心,若採按表決器的表決方式,護在他左右的國民黨立委,勢必得離開主席台,回到座位上按下表決的贊成與否,那短短的數十秒不到一分鐘的時間,當然有可能又創造綠委霸佔主席的空隙。
國會走到這樣沒有互信基礎的狀態,固然可悲,但更可悲的是,國會再度上演「沒收」討論的戲碼,綠委祭出登記發言議事杯葛手段,國民黨團又在1至2人發言後,提出停止討論,然後「舉手投票」。
舉手表決到底有什麼問題?為什麼委員會可以舉手、院會舉手要被質疑?請大家試想,院會共計有113位立委,不論是從影像上、未來的議事紀錄與公報上,如果是舉手表決,看不到是誰反對、誰支持,唯一可以呈現的是104人投票,58人贊成或反對,這58人是誰?不好意思,請民眾自己找出任何一媒體或直播畫面,定格一個一個找出來。
如果,這是國民黨、民眾黨口口聲聲地捍衛國會民主,那幹嘛不歷史留名,讓所有人都看得到、都知道是誰投下這些法條的贊成票,以後還能大聲跟孫兒說「這法條你爸、你媽我過的啦」。
喔!對了,形同癱瘓憲法法庭的《憲法訴訟法》再修正法條,依舊到最後一刻,要表決前才提出,如同最高機密一樣,沒有任一個相關單位事前得知可能修法內容,立委同僚不知道、媒體從業人員不知道,更遑論去討論這樣的修法可行性。
反正,現在的國會也沒有要讓你有討論的空間,就都來舉手表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