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今(12/19)踢爆北藝中心內部採購承辦人趙姓專員多年來利用職權將標案「左手轉右手」,違背利益迴避原則,將北藝中心當成個人小金庫。翻攝顏若芳臉書
台北表演藝術中心2022年7月開幕後爭議不斷,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今(12/19)踢爆北藝中心內部採購承辦人趙姓專員多年來利用職權將標案「左手轉右手」,違背利益迴避原則,將北藝中心當成個人小金庫,她質疑北藝不只管理失靈,甚至可能有高層默許、放任違法行為,要求北市府應全面徹查、檢討。
顏若芳指出,趙姓專員自北藝掛牌成立至今,一直在北藝中心行銷部任職,但他在2021年5月至2022年1月,一直是「福林公司」負責人,2022年才離職由其妹擔任公司董事。顏若芳認為,趙姓專員理應迴避北藝中心標案,但他近年卻將自己負責的採購案發給福林公司,根本是「左手轉右手」,將北藝中心當作自己的私人小金庫,更離譜的是督導的文化局竟渾然不知。
顏若芳指出,福林公司是北藝中心2022年的開幕形象片的得標廠商,金額為95萬元,當時採購承辦人就是趙姓專員,甚至在片尾列名影片製作人,而2023年北藝中心形象片及仿生人導覽影片,得標廠商雖然都是「途遇工作室」,但再對照福林公司於Vimeo刊登的作品集資料後,就能發現兩個影片的執行單位就是福林公司,製作人也是趙姓專員。
顏若芳比對相關資料發現,北藝中心自2021年掛牌至2023年以來,共有九筆類似標案,累計金額近300萬元。她痛批,這顯示北藝中心內部管理失靈,導致趙姓專員把北藝變成小金庫,也違反了「利益衝突迴避」原則。
顏若芳認為,公部門人員只是依法行政遠遠不夠,包含內部人員的訓練、離職員工利益衝突禁止、違紀事件的權責分工等都很重要。她質疑,這起案件恐有更上級的主管默許甚至拿到不法利益,她要求北市府應對北藝中心進行全面調查,並清查所有行政法人依法落實利益衝突迴避規範的情形。
顏若芳指出,經查「北藝中心採購作業實施規章」第9條規定,中心承辦、監辦節目採購人員對於採購相關事項,涉及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同財共居親屬利益時,應行迴避;再就同規章第二條規定,中心相關規章、規定的未盡事宜,得參考《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或採購慣例。
顏若芳向市政府喊話,不僅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等的高層需落實利益迴避,採購人員或專員也應列為利益迴避的對象,她強調這類事件不該再發生,畢竟是人民的納稅錢,不能成為私人中飽私囊的工具。
對此,台北市文化局藝術發展科股長蔡佳穎回應,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四條規定,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一半以上時,需將相關資料送監督機關審查,由於此案因屬小額採購,就會用北藝中心本身的採購規章,文化局將本於監督立場再了解詳細案情,無論是實務執行面或是法規面,若需要調整修正的地方,都會再重新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