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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合憲」後仍挺廢死? 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應經社會討論

    2024-12-12 11:21 / 作者 胡家銘
    立法院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前往立法院備詢。陳品佑攝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12/12)審查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針對死刑存廢議題,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詢問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指廖曾任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執行委員、逐步推動廢死小組成員,長期以來支持廢死,如今憲法法庭作出憲判字第8號「死刑合憲」後,是否仍挺廢死?廖福特回應,目前台灣社會仍有許多民眾支持死刑,未來應分兩階段,第一、死刑應限縮到嚴謹範圍,並邁向廢除死刑;第二,藉社會討論、形成共識來邁進。

    楊瓊瓔問及,這是否能解讀目前台灣社會氛圍,不適宜全面廢除死刑?廖福特說,現階段相信還是有非常多民眾支持死刑,憲判字第8號並沒有廢除死刑,而是嚴謹限縮。

    廖福特解釋,憲判字第8號,參考《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與第36號一般性意見,台灣在民國89年制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把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國內法化,要求死刑限縮最嚴重的犯罪,經過人權事務委員會解釋,最嚴重犯罪應該限縮於故意殺人的部分。

    楊瓊瓔質問,台灣現狀,限縮死刑的憲判已經對判決出現實質影響,如姦殺女老師嫌犯5度判死,卻逃死定讞;新竹輪胎行縱火奪8條人命,犯罪者從死刑被改判無期徒刑,是否有看到被害者家屬的哭求,呼籲大法官不要廢死?

    廖福特則說,大概知道這些新聞,在社會發生不幸事件,特別是嚴重犯罪,應該處罰加害者,特別是嚴重犯罪,另方面,社會也要建構被害人及家屬保護,援助幫忙的制度,因此現在有《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保護與協助制度加強。

    楊瓊瓔再追問,加害者由原先的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如何嚴處?受害者如何保護?廖福特則重申,相信社會不希望有悲劇發生,憲法法庭認為死刑是合憲的,只是要嚴謹的限縮範圍。

    楊瓊瓔再質疑,廖福特曾說「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刑罰不值得考慮」,反對死刑也反對終身堅定不得假釋,依舊不支持?廖福特表示,自己當時的發言,是在公聽會討論過程,當時提案殺害兒童,把刑罰從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限縮只剩無期徒刑與死刑。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也就死刑存廢議題質詢,並在議場內播出一段被害者家屬受訪的片段。張啓楷直言,當殺人犯從死刑變成無期徒刑,兇手跟法官也判了家屬無期徒刑,這樣的煎熬有多痛苦?他接著談及,昨天另一位大法官被提名人辦過的案子,小孩被殺害、母親跟著小孩一起死掉,為何台灣的受害家屬會如此困難?有想過他們的困境嗎?有沒有想過跟他們面對面溝通、傾聽他們講話?

    張啓楷並說要安排受害者家屬,跟廖坐下來面對面、傾聽他們聲音、解除他們的苦難,問廖福特願意嗎?廖遂點頭示意,並說:「是的,我當然願意,如果有很好機會的話」。張啓楷並強調,希望不是只有你,所有幫加害者人權的人都要坐下來傾聽被害者家屬多麼痛苦,站在被害者人權這一邊,不要高高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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