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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劫殺退休女師惡煞逃死!夫痛訴「判被害者痛苦無期」韓國瑜也悲吐這句

    2024-12-02 12:00 / 作者 李佳穎
    張介能以當事人身份出席「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公聽會。截自立法院直播網站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12/2)日進行「行使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同意權案」公聽會。大學教師張介能在公聽會中傾訴自身經驗,10年前的今天,妻子在高雄的哈囉市場買菜,竟是遭兇嫌劉志明強盜殺害,連續5次判處死刑,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卻因憲法法院第8號釋憲,改為無期徒刑,主持會議的立法院長韓國瑜聞言感嘆:「辛苦了!真的聽了很難過。」

    曾經拿下師鐸獎的退休女老師陳月妹,10年前遭兇嫌劉志明強盜殺害,當時事件震驚社會,案件纏訟將近10年,連續5次判處死刑,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今年5月更四審判決出爐,全案逆轉,劉志明逃死,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張介能質疑,什麼叫最嚴重之罪「大法官能解釋嗎?」人權裡應該含被害人人權,但台灣的被害人卻完全沒有地位,遺屬沒有詰問權,自己要講話還要被動的等法官,補述書也完全沒有回應,「美日有所謂終身監禁,不知道為何台灣沒有?終身監禁至少還能稍微寬慰被害者遺屬。」

    張介能以一個當事人的身分到場,相信說出被害人家屬的意見能提出一定參考。他分享,明(12/3)日就是太太遇害10週年,在十年前的今天,妻子到哈囉市場買菜,直到他下班都還沒回家,沒想到是遭到重鎚與性侵,「警察告訴我我最好回去看車內,結果幫我找太太的妹妹、妹夫一起找到了,我妹夫手電筒一照,我太太在後座腳踏板地方,那一幕我不想多說。」

    張介能表示,經歷過這樣的青天霹靂,感受難以忘懷,歷經這十年,從一審到二審,最後憲法法院第8號釋憲,大法官認為此案非犯最嚴重之罪,「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台灣的無期就是有期!卻是對我的無期痛苦宣判。」聽了張介能的經驗,令韓國瑜感嘆,辛苦了!真的聽了很感動、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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