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宣布,收到行政院來函,由陳崇樹擔任代理主委一職。廖瑞祥攝
在野黨日前通過《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案,NCC代理主委翁柏宗需依法在12/1下台。下周開始,NCC委員將只剩王正嘉、王怡惠與陳崇樹3位,NCC今日宣布由陳崇樹擔任代理主委一職。主秘兼發言人黃文哲表示,12月起,能審議的案件會盡量處理,一切目的都是為了「不要損害到民眾權益」。
黃文哲指出,今日中午收到行政院來函,依照《NCC組織法》第5條規定,由陳崇樹代理主委一職。
《NCC組織法》第5條規定:「主任委員出缺或因故無法行使職權時,由副主任委員代理;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均出缺或因故無法行使職權時,由行政院院長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主任委員。」
黃文哲表示,自下周起,在不牴觸《NCC組織法》9-2條規定下,即委員會審議保留事項之外的審議內容,NCC將經過委員諮詢會議審議討論,再經過代理主委先行決行,待NCC四名委員人數補滿後,再由委員會議進行追認。
他轉述3位現任委員意見,他們認為9-2條涉及的10款範圍,有些並不明確,需要委員會進一步開會確認。但在不違反9-2條規定和民眾權益下,NCC會盡量審議。
至於哪些事項是剩下3位委員無法決議的範圍。黃文哲舉例,像是有線電視執照申設、換照申請案,以及廣電內容裁處案,目前僅剩10件無法執行,其中有8件是民眾申訴王義川以手機定位洩露民眾個資案,另有2件是檢舉節目內容未查證。
黃文哲強調,目前有線電視執照申設換照申請的審議進度,已到明年3月到期的案件。「這陣子快馬加鞭、預先審議,避免影響經營者權益。」在廣電內容裁處案部分,也針對期限將至的案件提前進行處理。
他說,NCC從未碰過這種現象,雖然下周起委員只剩3位,但絕不能讓NCC這麼多同仁,卻流於「無事可做」的窘境,還是會看看有哪些案件可先進行,一切目的皆為了「不要損害到民眾權益」,現在至少還有58項業務不在9-2條涉及的範圍內。
根據《NCC組織法》第9條之1規定,該會所掌理事務,除經委員會議決議授權內部單位分層負責者外,應由委員會議決議行之。
下列事項委員會審議並決議應提委員會議決議,不得為前項之授權:(9條之2)
1.通訊傳播監理政策、制度之訂定及審議。
2.通訊傳播重要計畫及方案之審議、考核。
3.網際網路傳播政策、制度之訂定及審議。
4.網際網路傳播重要計畫及方案之審議、考核。
5.通訊傳播相關法令之訂定、擬訂、修正及廢止之審議。
6.通訊傳播業務之公告案、許可案與涉及通訊傳播事業經營權取得、變更或消滅之處分案之審議。
7.編制表、會議規則及處務規程之審議。
8.內部單位分層負責明細表之審議。
9.預算及決算之審核。
10.其他依法應由委員會議決議之事項。
以上共約104項事項依法只能由委員會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