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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軍艦長大讚解放軍武裝!綠委擬修法增「呂禮詩條款」:「退役校官」可砍月退俸

    2024-11-17 09:54 / 作者 胡家銘
    立委邱志偉質詢。廖瑞祥攝
    現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明定,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退休後,不可參與中國政治活動,有妨害國家尊嚴行為最重可剝奪月退俸。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日前以違憲言論和表意自由為由,擬提案刪除,引發抨擊。然近日又出現前海軍艦長、退役少校呂禮詩在中國盛讚解放軍武裝,並稱要讓台灣人知道「中國有多強」。民進黨立委邱志偉遂提案修法,將原本的規範擴及「少校以上且領有終身俸人員」,以補足法規破口。

    邱志偉表示,《國防法》規定中華民國不分軍種應對國家有忠誠義務關係,且世界各國針對退伍軍人違反對國家忠誠義務、成為間諜或從事有害國家尊嚴或利益的行為,即會遭到懲處、判刑或剝奪退伍福利。他以美國、德國為例,皆有退伍軍人遭中國利誘而為其服務的情事,台灣更是中國滲透、招攬與利誘的重要目標。

    邱志偉也說明修法重點,凡領有終身俸的校級以上人員,退伍後仍與國家維持公法上關係,更應當有特殊珠忠誠義務,若有損國家尊嚴的行為,應當按情節停止其月退休俸。他透露,該草案已於15日完成連署,並送達立法院議事處。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也談及,翁曉玲想刪除的「吳斯懷條款」仍過於寬鬆,因依現行法規,呂禮詩的言行配合中國對台認知作戰,但無法可罰,很明顯是法律與國安漏洞,中國就是故意找一個非「將級」的退役人員。他認為,未來這種媚共事件只會越來越多,台灣須在法規上嚴加規範,政府相關單位也要修法因應。

    此外,關於《國家安全法》於2022年修訂至今,仍無法有效杜絕共諜案發生,甚至往往因輕判,使得有心人有恃無恐,造成國家安全嚴重漏洞。對此,民進黨立委陳冠廷日前亦提出《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國家機密保護法》3部法案修正案,內容增訂,法院為審理違反前述法案的犯罪案件,應設立國家安全專業法庭,由具有國家安全相關專業知識的法官辦理;辦理前項案件的法官,每年應接受一定時數的國家安全相關專業訓練或在職研習。立法院上週五院會報告事項第2、3、4案,順利付委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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