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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網軍辱大阪代表處害外交官輕生! 楊蕙如判刑「靠釋憲翻盤」今重開庭

    2024-10-29 12:00 / 作者 侯柏青
    「卡神」楊蕙如涉找網軍辱罵大阪代表處判5月確定,靠釋憲翻案。資料照。侯柏青攝
    「卡神」楊蕙如在2018年燕子颱風期間,找網軍在PTT帶風向羞辱我駐大阪經濟文化代表處「黨國餘孽」、「垃圾老油條」,導致處長蘇啟誠悲憤輕生。楊蕙如和網軍蔡福明被判5月定讞。但她釋憲逆轉死案,憲法法庭認「侮辱職務罪」違憲,將案件發回高院更審。高院今天下午將開庭重審,檢辯將再度交鋒。

    檢方查出,楊蕙如(代號「琪琪」)、蔡福明(代號「福」),與代號為「mei」、「志恩」、「Jes」、「ChanHao LU」、「隆」的不詳成年人,共組Line群組「高雄組」,由楊蕙如當業主提供工讀金,她會在群組下令批評或支持特定文章,群組人士就會上網帶風向,然後拿截圖領錢,每個人每月最高拿1萬元。

    2018年9月強颱燕子登陸日本,日本大阪關西機場淹大水致數千旅客受困。楊蕙如等人討論後,蔡福明旋以共用帳號「idcc(笑死)」登入PTT論壇,發表「〔爆卦〕大阪空港疏散事件相關資訊」,他寫「大阪駐日代表處的態度的確很惡劣…爛就是爛、爛到不行、爛到該死的地步…大阪處這些人就是十幾幾十年下來,跟當初那些國民黨派去不會說日文的駐日代表一樣,是一群垃圾的老油條,講難聽一點叫作黨國餘孽…以上資訊歡迎轉發…」

    楊蕙如在蔡福明發文後1分鐘,透過「高雄組」群組指示「幫高調」,貶損駐大阪辦事處。在外界不諒解之下,加上楊蕙如等人推波助瀾,蘇啟誠承受巨大壓力在寓所輕生,其遺孀透露蘇啟誠「不想受到羞辱」,以死明志。

    前大阪經濟文化代表處蘇啟誠,含恨輕生。資料照。翻攝臉書

    我國的《刑法》第140條規定,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檢方調查後,將楊蕙如、蔡福明依侮辱公務員罪起訴,楊蕙如等人一審判6月,二審改判5月,全案定讞。

    不過,楊蕙如等人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年5月判決認定,前段的「侮辱公務員罪」必須符合「當場」、「基於妨害公務的主觀目的」及「足以影響執行公務」3要件才合憲;後段的「侮辱職務罪」則被認定牴觸言論自由,即日起失效。

    楊蕙如翻盤成功,憲法法庭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審,兩人有機會獲判無罪定讞。楊蕙如獲悉翻案後曾經告訴記者,「我對憲法法庭的結果都尊重,但是我自己期待自己之後能變成一個更好的人」。而楊蕙如除了此案,另遭懷疑,當初申辦2017、2018年的WTA女子職業網球賽時,涉嫌詐領交通部觀光局等3單位977萬補助款,檢方起訴她背信罪,目前全案仍在台北地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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