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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驅逐西班牙通緝犯遭法院認定有瑕疵 移民署:要維護國安「再來台禁止入境」

    2024-10-19 19:56 / 作者 林佳鋒
    移民署外觀。陳品佑攝
    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Salvador Alejandro Llinas Onate)涉嫌在義大利犯下超過3千萬歐元(約10.5億元台幣)的汽車租售詐騙案,逃到台灣5年;移民署要求他離境,18日晚間將他帶去桃園機場搭機,奧納德認為遭非法拘禁,透過律師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提審,法官認定移民署處理過程有違誤及瑕疵,裁定釋放奧納德。

    儘管法院裁定釋放奧納德,但他已在今天(10/19)凌晨零時許,搭上前往新加坡的班機。移民署回應,依法強制驅逐西班牙國際詐騙犯,是要維護國家安全。

    移民署指出,對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報對象西班牙籍奧納德一案,移民署表示,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6條第4項規定,於18日召開強制驅逐出國審查會,經與會專家學者討論後,認其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依同法第18條第1項第13款及36條規定,決議將奧男強制驅逐出國。

    移民署表示,奧納德已遭我國列為禁止入國管制對象,若再搭機來台,將依《移民法》禁止入境。

    移民署強調,打詐是世界各國共識與重要政策,台灣並非跨國犯罪及通緝犯的天堂與避風港,移民署依《移民法》及「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執行相關作業,以維護國家安全與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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