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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養午餐團膳業者紓困卻遭排除 教育部理由非中央宣布停課?

    2022-06-06 11:34 / 作者 李英婷

    新冠肺炎疫情進入高原期,全台校園停課狀況大不同,使得專責學校營養午餐的團膳業者無所適從。相較去年由教育部統一宣布停課,並提出紓困方案,今年由於授權各級學校因地制宜決定停課與否,使得業者時常接獲臨時通知而造成已備食材的損失,而該損失應由哪一單位負責,業者是求助無門。立委黃國書今(6月6日)陪同團膳業者提出請願,要求教育部在一周內提出解決辦法。







    團膳業者北上訴求紓困,黃國書認為業者受損失是事實,政府不分中央地方就應協助。(圖/李英婷攝)




    行政院近期提出新一波振興紓困方案,投入總金額345.6億元,受惠產業包含餐飲業、會展業、觀光業、交通運輸業、藝文業,卻漏掉因校園停課而收入受到衝擊的團膳業者。黃國書今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為團膳業者請願,與會業者最遠還有自屏東北上。



    台北市餐盒食品公會理事長陳明信指出,今年4月至5月統計全台團膳業者損失超過4億元,且截至5月底已有10家業者不堪虧損退場了。相較去年是教育部統一宣布全國全面停止實體課程,今年則是授權學校自行決定,停課情況全台不一、極為紛亂,使得業者時常臨時接獲停課通知,但團膳食材必須使用產地契作,因而一周前就得訂貨,且三天前就得醃製備料,這些損失政府沒有看到嗎?



    陳明信還指出,團膳業者經營學校營養午餐是「專營事業」,政府要求僅能承做學校午餐單一區塊;且服務人員多為二度就業的廚工媽媽,領日時薪,因學校停課則無法工作,即無收入,使得廚工媽媽轉而從事他職,造成業者在開學後臨時找不到人手,教育部也並未給予相關幫助。



    陳明信提出兩點呼籲,一、依照「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參考範本)第17條第10點規定,若因非可歸責於廠商之損失,機關應得補償。二、退餐機制應法制化,目前僅有部分縣市政府訂立相關停餐及退費流程,但有訂立者是規定於供餐日上午10點前通知,並不適用於日前疫情狀況,呼籲教育部應進一步協助研議制定相關標準。



    對此,國教署學務校安組副組長陳錫鴻回應,目前防疫規劃,以確診個案為核心,採行因地、因校制宜調整授課方式,對於各縣市政府的考量及停課判斷,教育部予以尊重。而學校辦理午餐,業者與學校簽訂雙方權益關係採購契約,根據去年經驗,地方政府暫停實體課程,會提前規劃停餐相關配套,「教育部會與地方政府依照合約,協助學校履行合約。」



    不過,國教署官員一番話引來黃國書不滿,直言「心態怪怪的!」相較去年停課是中央政府統一宣布,因而補助業者疏失,今年卻因是由地方政府宣布停課,教育部就認為業者損失應由學校補助嗎?團膳業者受到損失、需要紓困,並不需要分地方或中央,業者受到衝擊是事實,政府就應該紓困,「以此理由將團膳業者遺漏掉,令人難以接受。」



    「學校裝冷氣需要電費,教育部說會想辦法而不是叫家長出,現在小朋友要吃的營養午餐有了損失,卻說學校要自行處理。學校的錢哪裡來?教育部不知道學校沒錢嗎?教育部整個思考邏輯在哪?真的要苦民所苦,就應該務實編列相關預算,針對團膳業者受到衝擊,核實規劃相關措施。」黃國書如此說。



    陳錫鴻最後僅回應,會將團膳業者意見帶回教育部,再進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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