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劉世芳受訪。廖瑞祥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容積案遭收押禁見,台北長蔣萬安祭出防弊措施,未來土地關係人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行提出、擬定或修正細部計畫,只要牽涉到容積獎勵項目,都不受理。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9/24)表示,必須經過公益性跟必要性考量,只要是符合公平以及公益性的必要性設施,中央都不會反對。
蔣萬安昨出席台北市參與式預算城市交流論壇時表示,監察院針對京華城案提出糾正後,已請都發局研擬如何避免,市府也即刻修正都市計畫審議原則。未來只要涉及容積獎勵的項目,都委會不予受理。
劉世芳表示,台北市屬於都市計畫的一環,當中關於容積獎勵的部分,在都市計畫的細部設計或經過都發局、都市設計審議,或根據《危老都更條例》,只要符合各項容積獎勵原則,基本上站在中央政府立場都不會反對,但當中有一項是必須充分跟所有市民溝通,是否符合公益性、必要性,而且容積獎勵有上限。在幾個原則之下,大概都不會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