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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 朱立倫:國民黨團將提修法完善死刑制度

    2024-09-20 21:37 / 作者 周志豪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廖瑞祥攝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憲法法庭今宣判死刑有條件合憲,但主張「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晚間表示,死刑雖白紙黑字繼續存在 但將來判死已設層層路障、困難重重。

    朱立倫認為,死刑制度有許多方方面面,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院決策,而非大法官可擅專,將要求立法院國民黨團研究本次憲法判決,儘速提出法案,完善死刑制度。

    朱立倫也質疑,總統賴清德剛提名的司法院正副院長與大法官們多人表態挺廢死,將來是否連這次判決都不願尊重、打算翻案?賴應給社會大眾、死者家屬與第一線執法人員交代,國民黨團也會嚴格行使同意權,確保公平正義。

    朱立倫表示,台灣長期有逾八成公民反對廢除死刑,充分說明台灣人民深知死刑在倫理價值與社會安全的重要地位。

    朱立倫說,法務部曾稱近5年476件殺人案僅1件判死定讞,代表死刑判決本就嚴謹,如今釋憲卻否定司法制度嚴謹性,還設下一道道判死路障,將來在當權者意向主導下,還有多少法官會自找麻煩一致判死,形同實質廢死。

    朱立倫表示今天的憲法法庭判決,為未來判決死刑設下實質面與程序面路障:未來實質罪名都要涉及故意殺人,才能合法判處死刑,那現行嚴重毒品犯罪呢?連續強盜強姦婦女呢?這些犯罪的流毒之廣,受害之深還不足以判死?

    此外程序上,朱立倫認為,判決要求程序上各級法院合議庭未一致決、犯罪人有精神障礙問題等都不能判死,也都恐引起司法實務爭議。

    朱立倫舉例,現在死刑案第一審都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合議,若未來一審都主張判死,上訴卻被合議庭一位職業法官推翻,這樣合理?且如嘉義鐵道殺警案,精神障礙鑑定專業上都乏共識,日後精障辯護將成免死金牌。

    朱立倫更提到認為,今天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後,37位死刑犯幾乎人人皆可請求再審或非常上訴,等於這些人在可預見未來都不可能被執行死刑,把這些人當年的犯罪行為攤開來看看,這樣對被害人及其家屬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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