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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眾黨批京華城案政治追殺 林珍羽揭市府公務員被迫噤聲

    2024-09-19 17:27 / 作者 陳祖傑
    民眾黨針對京華城案舉行記者會,立委林國成、黃珊珊及議員林珍羽等人出席。陳品佑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在台北市長任內放寬京華城容積率至840%,被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9/19)天召開「審容積變圖利 政治追殺何患無辭?」記者會,直指北市府給予容積獎勵之法理依據與適法性已經被扭曲誤導風向,台北市議員林珍羽還透露,現在經手京華城案的公務員沒人敢說話,讓她不滿地說,「京華城還在施工中,若認為有犯罪事實,為什麼不勒令停工?」

    民眾黨團今天下午召開「審容積變圖利 政治追殺何患無辭?」記者會,立委黃珊珊、林國成,以及台北市議員陳宥丞、張志豪、黃瀞瑩、林珍羽等人出席。黃珊珊表示,依照《都市計畫法》24條規定,人民有權申請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市府應將案件送交公開展覽與都委會審議,市府最高首長亦無權刪改。她強調,根據「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地方政府可在細部計畫視城市需求決定容積率,而且國土署長吳欣修也說過,容積率由地方政府的細部計畫訂定,一般容積獎勵上限不可超過20%,國土署也尊重地方政府原來訂定的基準容積跟容積獎勵。

    黃珊珊指出,透過細部計畫訂定容積獎勵,並非沒有前例,她舉郝市府任內案例,像是中泰賓館變成東方文華也是依照《都市計畫法》24條自提申請,提供住房優惠換容積25%;另外,南港段三小段41地號,2017年都委會給容積獎勵10%,盼引進策略性產業,以及2018年南港經貿園區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有立體連通道獎勵,上限不得高於容積20%。

    「京華城不是都更,是都市計畫。」黃珊珊說,《都市計畫法》39、85條,本來就授權台北市有權力自己訂容積率、容積獎勵,「所以柯文哲是違了什麼法?」她直言,京華城案子不是唯一,也不會是未來的唯一,「是所有的細部計畫都同樣標準,公務員都是用同一套標準!」

    至於近期有許多市政府官員證詞被片面斷章取義,陳宥丞說,在調查小組會議裡,有議員問到柯文哲是否介入審議過程,時任副市長彭振聲回答「不是柯市長的交辦,是交給都發局開完會後,相關會議上呈」。他表示,自己也問過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有沒有受過上級指示?對方回答「完全沒有當面交辦,一切都是依法辦理。」

    張志豪表示,京華城有30%「以一半代金、一半容積移轉」,原本郝市府希望全部改成代金,還設3年落日條款,結果2017年時被議會廢止繼續使用舊制,按照「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採取面積計算30%容積沒有問題,「各種規定規則都擺在這邊,還是有人視而不見,睜眼說瞎話,這不是現今民主制度應該看到的事情!」

    林珍羽認為,柯文哲被「黨檢媒」羅織罪名,但京華城建照第1次、第2次變更的日期,都不在柯文哲任內,京華城還在施工中,「若認為有犯罪事實,為什麼不勒令停工?不然就是配合執政黨在獵殺政敵。」

    林珍羽還透露,現在經手京華城案的公務員沒人敢說話,因為說了話就被抓去問話,然後就不能再說話,這已不只是東廠、綠色恐怖,是言論自由被限縮,「若柯文哲有罪,請你勒令停工,不要亂潑髒水,押人取供!」不然只會讓北檢誠信蒙上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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