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右)公布京華城協議書不合理之處。資料照,陳品佑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昨(9/18)在臉書提到柯文哲市府與協議書「放水」關鍵,她提到,協議書各項規定時限、回饋都相當寬鬆,甚至允許「先蓋完再履約」,讓威京集團可以先把整個商辦蓋到完工,再來處理履約的問題。
許淑華貼出京華城協議書,顯示柯市府容許京華城取得使用執照2年後再履約。翻攝許淑華臉書
許淑華指出,時任台北市長的柯文哲獨創「準用」都更獎勵,讓京華城享受各種不屬於它的獎勵項目。把協議書攤開,可以發現各個細項規定、時限、回饋都相當寬鬆,甚至允許「先蓋完再履約」。不只再次證明本案打從一開始就適法性不足,也顯示出柯文哲為了護航財團,連程序、公文都這麼放水。
許淑華直言,大家光看協議書可能不知道,其實這些指標,是等京華城蓋完後才需要履約。按照協議書,京華城可於取得「使用執照後2年內」,以綠建築、耐震等標章取回保證金。也就是說柯文哲替威京集團留了一個「後路」,可以先把整個商辦蓋到完工,再來處理履約的問題。
許淑華提到,這也代表「百億容積獲利」蓋成實際建築物後,如果蓋完不履約也沒關係,反正京華廣場都蓋完了,許多責任與產權問題都會變得更複雜。到時北市府無論想要求拆除,或者追討容積、要求回饋、追討不法所得,都會變得難以執行。「更不用說當下京華城的司法調查爭議,早對台北市造成巨大公共損失」。
許淑華表示,這就是柯文哲留下來「不能說的秘密」,一份對財團無限體貼的契約,一個對市政傷害巨大的爛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