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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佩琪ATM存619萬未列洗錢被告 律師解釋關鍵

    2024-09-12 11:27 / 作者 林佳鋒
    柯文哲妻子陳佩琪用ATM存款600多萬,律師解釋為何尚未構成洗錢罪。翻攝自陳珮琪臉書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遭羈押,妻子陳佩琪被週刊踢爆,利用ATM分60次存款619萬現金到自己與三名子女的帳戶,然而陳佩琪卻未被依洗錢罪偵辦,對此,律師也作出解釋。

    陳佩琪被爆料,從應曉薇與柯文哲便當會當天開始陸續存了100萬到ATM中,如果這些錢是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賄款,柯文哲將涉犯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重可判無期徒刑;另外,陳佩琪也可能違反《洗錢防制法》遭法辦。

    據《聯合報》報導,律師翁偉倫表示,只是透過ATM多次存款將金錢存入自己和子女帳戶,通常很難構成洗錢罪。他說,銀行能夠追蹤資金流動,且陳佩琪使用的不是人頭帳戶,而是她本人與子女的帳戶,所以光靠ATM存款行為,難以判定為洗錢罪。

    翁偉倫指出,要構成洗錢罪必須要有「隱匿金流」的動作,或是利用人頭帳戶製造金流斷點,以此掩飾資金的來源和去向,但目前陳佩琪的行為並未顯出這些特徵,若只是ATM存款行為,要稱涉及洗錢仍言之過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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