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蔡正元稱女記者靠「陪睡」換獨家 李正皓協助遞狀告3人、加告言語性騷擾

    2024-09-11 14:42 / 作者 林佳鋒
    蔡正元在節目上指稱三立女記者馬郁雯靠陪睡換獨家,遭女方提告。資料照,廖瑞祥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弊案遭收押禁見,《三立新聞》記者馬郁雯因揭露神秘帳冊屢遭攻擊。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及中天節目「盧秀芳辣晚報」主持人盧秀芳更在節目中暗示她可能透過「陪睡」獲取檢調消息;馬郁雯今(9/11)將提告,對此,政治評論員李正皓表示,他的律師已經寫好控告蔡正元、盧秀芳及該節目製作人等3人妨害名譽告訴狀,會協助遞狀控告,並加告蔡正元言語性騷擾。

    李正皓請律師寫好訴狀,將協助馬郁雯提告蔡正元等人。翻攝李正皓臉書


    檢廉搜索柯文哲住家時尋獲一個藏有「神秘帳冊」的隨身碟,清楚記載「小沈1500」並標註時間,因此遭質疑他涉嫌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不過另有風向則稱「1500」是指時間。馬郁雯日前指出,她可以篤定是1500萬,且她百分之兩百信賴消息來源,她檢調線經營7年,並有跟不同人進行查核。

    不過,蔡正元9日在「盧秀芳辣晚報」節目提到,他要說一句不客氣的話,有沒有陪睡覺?關係沒有親密到一定程度,誰會給這個重要資料,令人憤怒。主持人盧秀芳也說,如果不是關係親密,怎會甘冒風險提供訊息。

    李正皓表示,律師已經寫好控告蔡正元、盧秀芳、中天政論節目「盧秀芳辣晚報」製作人等三人的刑事告訴狀,待馬郁雯確認後,就會請律師向北檢遞狀;此外,還會委請律師根據《性騷擾防治法》加告蔡正元對馬郁雯言語性騷擾,「這條也百分之百成立」。

    《性騷擾防治法》第 2 條:本法所稱性騷擾,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一、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

    關於行政裁罰的部分,李正皓說將請律師協助馬郁雯向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提出「工作場所性騷擾事件」申訴,請台北市勞動局介入調查中天盧秀芳辣晚報節目製作過程中是否有違背性平相關法令,包含主持人未制止來賓不當言論、製作團隊於影片製作時標題出現「陪睡」等內容。若查證屬實,台北市政府將對該節目製作團隊行政裁罰。

    李正皓強調,這個訴訟只是開始,未來只要有人敢繼續用「陪睡」等詞來污辱一位認真跑新聞的記者的話,「我會請律師一併蒐證、控告。我說到做到、我從來都是玩真的。」
    林佳鋒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