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因京華案被上銬收押。資料照。陳品佑攝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9/5遭台北地院收押禁見迄今5天。律師團今天發表聲明表示,柯文哲在庭訊前已向辯護人表明,不願為難法院,如遭羈押不願抗告,請檢察官在兩個月的羈押期窮盡調查義務,他也將盡力配合調查,而律師團於看守所律見時,也再次確認過柯文哲的意思,因此依當事人意願不提抗告。
律師團指出,台北地方法院近日所為柯文哲先生應予羈押禁見裁定(113年度聲羈更一字第10號),其認事用法存在多處明顯違誤,以辯護人之職責,本應依法循抗告程序提請臺灣高等法院撤銷並發回更審,以尋求救濟。
律師團表示,惟以,柯文哲先生於庭前即已向辯護人明白表示:其曾向庭上陳明不願讓法院有所為難,且如遭羈押,不願抗告,請檢察官於此二個月之羈押期間內,窮盡一切調查義務,本人亦會盡力配合調查等語。
律師團強調,後經辯護人於律見時再次確認,柯文哲先生仍然表示不願提起抗告。因抗告之提起與否,辯護人依法不得違反委任人明示之意思,故基於尊重當事人之意願,不再抗告。
柯文哲不抗告。柯文哲律師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