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廉人員搜索應曉薇市議會辦公室,帶走應曉薇及相關證物。資料照。廖瑞祥攝
檢廉追查京華城容積弊案,查出應曉薇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4740萬元,協助施壓台北市政府官員放水,應曉薇8/30凌晨遭台北地院收押。而應曉薇歷經7天沉澱,律師團今天提抗告,高院火速分案由審判長王屏夏、受命法官楊明佳、陪席法官潘怡華合議庭審理,合議庭已正式駁回抗告,應曉薇確定羈押2個月,得在牢裡過中秋節。
北院認定,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加上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事實足認她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的可能性,如果僅命她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順利進行,因此認定她有羈押、禁止接見及通信之必要。
高院認為,原審裁定應曉薇羈押禁見,並沒有任何違誤或不當之處,應曉薇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應曉薇確定羈押2個月,必須在看守所度過中秋節。
北檢偵辦京華城弊案,昨天傍晚在二度聲押庭上逆轉收押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後,讓此案羈押被告人數升高至5人。檢方首波行動於8/30凌晨聲押沈慶京、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獲准,第二波行動則在9/2凌晨聲押彭振聲獲准,昨(9/5)天傍晚則逆轉收押柯文哲。
據了解,沈慶京和吳順民的抗告狀昨天已送到高院,高院審理中。而應曉薇則是拖到今天才提抗告,北院稍早請專人將卷送達高院,高院已火速分案給受命法官楊明佳審理。
至於柯文哲的部分,委任律師團鄭深元、陸正義和蕭奕弘今天早上現身台北看守所進行律見,律見後將在最短時間內提出抗告。
15:26 發稿
20:02 更新(高院裁定應曉薇抗告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