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考紀會主委黃怡騰。周志豪攝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涉京華城貪汙案,遭台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黨中央考紀會今開會討論是否黨紀處分,但因羈押裁定仍在抗告期,考紀會主委黃怡騰表示,考紀會決議等抗告期滿或抗告遭駁回後,再認定是否處分。
黃怡騰說,若屆時作出「先為停權」處分,黨內停權規定可處1至3年,但要等最後確定後才會執行。
黃怡騰指出,應曉薇是於8月30日遭裁定羈押,抗告期間10天,也就是說羈押雖然是即時執行,但還有抗告程序有待確定,考紀會一致決議,看有沒有提出抗告或抗告有沒有駁回,讓羈押裁定確定,再來認定。
黃怡騰說,今天考紀委員會議中也授權考紀會,在委員會停會後,一旦應曉薇確定遭羈押或提出抗告遭駁回,考紀會就可依黨紀處分規程第8條規定,逕行決定是否先予以停權處分。
黃怡騰表示,考紀會今天決定,此時尊重程序、當事人與案情發展,到時候會看情形再作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