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峻。資料照
花蓮縣議長張峻去年2月遭檢舉長期竊占國有山坡地,並出租給不知情的民眾種植檳榔,花蓮地檢署偵辦後認定,張峻占用約10萬平方公尺,不法所得1080萬元,今依《水土保持法》起訴。對此,張峻說,那塊土地是爺爺開墾的,已經歸還也砍掉檳榔樹,不解為何被起訴。
檢方指出,張峻未經國產署同意,自2014年9月起占用光復鄉水廣段甲、乙地號,面積共約10萬8868.26平方公尺,並以每年120萬元租給不知情的民眾種植檳榔,直至2023年5月,期間獲利1080萬元。
檢方表示,張峻此舉雖未實際造成水土流失,但仍對山坡水土資源維護仍有危害可能,涉嫌違反《水保法》第32條第4項、第1項前段,在公有山坡地內未經同意擅自墾殖、占用致生水土流失未遂罪嫌,因此提起公訴,並請沒收犯罪所得。
張峻則喊冤說,爺爺早年在此開墾,也是都合法向國有財產局承租,多年來皆繳交使用補償金,性質即等同於租金,怎料近年被認為超限使用,不再租給他,今年7、8月已將檳榔樹砍除,也歸還土地,不解為何被起訴,將與律師研議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