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今日被桃園地檢起訴求刑12年。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任收賄貪汙,今(8/27)遭桃園地檢署起訴求刑12年,另外,桃園地檢於上月29日持搜索票到鄭文燦住處,搜出來源不明的現金678萬餘元,將分案偵辦查清是否涉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另接獲檢舉疑似還有豪宅、上億政治獻金,待調查。
「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自規劃以來一直都是塊香肉,鄭文燦在任期內也屢次被質疑收賄圖利財團,近日為此被法院收押,經過47天,桃檢今日又有大動作,以鄭文燦收取東側9.12公頃農地地主組成重劃會500萬元,起訴求刑12年。
據悉,桃檢於7月11日傳喚多名相關人士,7月29日持搜索票至鄭文燦台北住處,除了查扣相關筆記本、電腦,還意外查獲2個上鎖箱子中裝有來源不明的678萬餘元。
另外,桃檢也接獲檢舉,得知鄭文燦疑似用人頭名義,在桃園市購置2件豪宅,還有上億元政治獻金,由於豪宅與巨額現金從未申報過,因此桃檢將分案調查,比對鄭文燦任公職來的財產申報資料,揪出是否有變化,追查其是否涉嫌財產來源不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