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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傳赴中投資欠款千萬港幣 柯建銘二度駁斥:傳訛者將提告

    2024-08-27 11:34 / 作者 胡家銘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陳品佑攝
    針對《風傳媒》及《上報》先後引述律師函,報導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曾透過關係向港商新源投資公司,借貸上千萬港幣,欲赴中國投資,但卻不還款等爭議。柯建銘今(8/28)發出聲明表示,將委託律師對《上報》記者及日前以同樣手法進行報導之《風傳媒》記者提告,並提3點聲明:沒聽過新源投資公司、不識公司負責人、沒向其借錢、也從未在中國投資,請指控方舉證,歡迎來告,若再有提及此訊息者也將一併提告。

    柯建銘先針對昨日深夜《上報》2名記者依8月17日香港媒體《星島網》刊出的「網路上流傳的一個故事」及後續報導,指他投資中國涉欠款,在報導前不理他發表之3點駁斥聲明,以及善意提醒,此不實報導,自負法律責任。

    柯建銘接續表示,將委託律師對上報記者及日前以同樣手法進行報導之《風傳媒》記者提出告訴,凡相關媒體、名嘴以訛傳訛者,將一併提告。

    柯建銘並再提出3點聲明,直言若不實報導,自負法律責任:第一、本人沒聽過新源投資公司,更不認識公司負責人;第二、本人從未在中國投資,請對方指出我於何時、何地、跟其一起在中國投資;弟三、本人也沒有向其借錢,請對方提出匯款紀錄、借據。

    柯建銘重申,若港資新源投控握有任何鐵證,大可直接向本人提告,捨此不為而借藉網路故事抹黑攻擊本人,掩飾其根本沒有提告證據的心虛。

    柯建銘指出,從相關訊息不難看出其與何姓台商間之投資糾紛,欲逼其解決,而出此下策,而彭智青亦是在整個騙局中之受害者。媒體記者報導有查證之責,不應為抹黑本人,只憑爆料者提供的假訊息起舞。

    柯建銘強調,本人向來尊重第四權維持民主法治健全之功能,興訟本非我所願,可嘆少數媒體一再抹黑本人,故提告以端正歪風及維護本人名譽,乃本人不得不為,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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