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侯友宜與柯文哲參加總統候選人辯論會。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提供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爆燒不停,妻子陳佩琪近期賞屋看1.2億豪宅引發討論,柯文哲受訪則說,「買得起不用裝窮」。今遭爆五月已4300萬買下立院附近商辦,柯文哲坦承是用選舉補助款購入。雖然沒有法律疑義,但置產仍引發外界質疑。《太報》整理總統大選三組候選人選舉補助款用途,一起來看看錢都花到哪裡去。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各組候選人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中以上,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30元。中選會一月時公布,柯文哲及吳欣盈、賴清德及蕭美琴、侯友宜及趙少康分別獲得的補助金額為1億1071萬3980元、1億6758萬570元、1億4013萬630元。
當時,三組人選對於選舉補助款用途都各自使用規劃。賴清德將1.6億元的補助款分為三等分,一是依規定回捐民進黨內;二是捐作公益;三是提供創黨、建黨黨員生活弱勢照顧以及年輕黨工出國歷練深造。
侯友宜的1.4億選舉補助款全數回捐給國民黨中央,由國民黨統籌規劃。
而柯文哲的1.1億補助款,時任民眾黨發言人李頂立當時透露,主要會用在政黨維持營運的經費,包含政黨、立院黨團與地方經營等,而柯文哲目前也有前往全台走訪收集民意的計畫,其他部分將作公益用途。
不過,柯文哲被爆出在5月10日以個人名義,花4300萬元現金購入位在立法院附近、台北市林森南路與濟南路口的濟南大樓48.76坪商辦。柯文哲今坦承,依照民眾黨規定選舉補助款三分之二歸個人,他用這筆錢設個人辦公室,是長期要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