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幼兒園餵藥案,監委蔡崇義(右起)、葉大華、林郁容。廖瑞祥攝
新北市去年5月發生某幼兒園疑似餵食幼兒不明藥物及不當對待之重大爭議事件,引發家長及大眾對教保服務安全性的質疑與恐慌,監察委員葉大華、蔡崇義、林郁容等人調查後,發現未查扣重要影像證據、藥事檢驗等6大違失,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8月15日通過糾正新北市政府。監委葉大華今天(8/22)表示,新北市府在本案並未依照過去行政調查例行程序查扣監視器並攜回查看,未依兒童權利公約、兒童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幼照法對兒童受不當對待善盡查明之責,迄今幼兒實際受照顧情形真相未明,新北市政府確實有違失。
監察院針對新北市政府就某幼兒園幼兒遭不當對待之行政查處過程未盡確實、餵食不明藥物之檢驗結果說明及就學安置涉有多項違失,監委葉大華說明。廖瑞祥攝
監察院今天(8/22)下午召開記者會,由監委林郁容、葉大華與蔡崇義等出席。葉大華說明監察院針對去年5月爆發的新北市幼兒園「餵藥」疑案,多位家長質疑自己的小孩疑似遭到幼兒園人員餵食不明藥物,而且更有多名家長向本院反映數名幼兒在幼兒園遭捏臉、責打、罰站舉雙手、被帶到3樓非屬幼兒園空間作為處罰等情事。
葉大華指出,但是新北市政府在此一事件爆發後的處置卻出現多項違失,引發共六大項問題,包括:一、幼兒幼兒疑遭不當對待,新北市政府卻未查扣重要影像證據;二、行政調查及司法偵查證據影像檢視爭議;三、新北市政府對醫事檢驗規劃及安置就學缺乏完整配套;四、新北市政府對醫事檢驗結果及裁罰公布說明草率反致事實無法澄清;五、司法早期介入啟動時機與協作問題;六、兒童證詞採信與衡平審酌等六大項問題。
監察院認定,新北市政府行政查處過程未盡確實、餵食不明藥物之檢驗結果說明及就學安置涉有多項違失,致引發大眾恐慌並折損家長對新北市政府處理之信心,糾正新北市政府。監院並促請教育部、衛生福利部、法務部以本案為鑑。
新北市幼兒園餵藥案,監委蔡崇義(右起)、葉大華、林郁容。廖瑞祥攝
監委指出,新北市教育局在知悉幼兒園疑涉違法及不當對待幼兒事件後,僅進行例行查核,未針對家長指稱的疑似餵藥、不當對待等內容進行實質釐清,也未及時留取園內監視器影像,當場稽查僅記錄4支監視器,但新北地檢署查扣時卻有13支,顯示教育局未確切掌握該幼兒園監視器的實際數量。
監委表示,新北市政府過去行政調查時會查扣監視器並攜回查看,但在餵藥案中卻未保全證據,錯認司法介入即不得確認重要證據,導致行政調查在欠缺重要證據下作成結論,難以取信於眾,致使幼兒實際受照顧情形的真相至今仍未明朗,確有違失。
在醫事檢驗規劃及安置就學方面,監委指出,新北市政府第一時間僅推諉幼兒園處理,直到案情於媒體擴散報導後,才啟動採檢專案。然而,部分家長因已不信任園方而將幼生離園,未獲知採檢資訊;教育局對幼生離園就學安置也處理不周,導致部分幼生未被妥善安置,嚴重折損家長信心。
此外,監委也指出,新北市政府在召開記者會公布檢驗結果時,將未經專家會議討論、非專案採檢的12位學童檢驗結果一同公布,稱「28位學童」有「8位幼兒微量檢出」已違反《幼照法》,並廢止該幼兒園設立許可,裁處最高罰鍰新臺幣15萬元,但實際裁罰內容與記者會說明不符,顯示新北市政府在說明上草率,未能發揮即時澄清的效果,反而加劇家長的恐慌,擴大事態。
新北市幼兒園餵藥案,2024.8.22監委蔡崇義出席記者會。廖瑞祥攝
監察院強調,本案凸顯在《幼照法》修正後,教育機關在處理此類案件時經驗不足,證據保存及調查過程皆欠缺兒童權益保護的思維。教育部應審慎檢視現有規範與指引的不足之處,儘速精進處理機制及承辦人員的兒保意識。
最後,監察院指出,多位家長表示幼兒入園後出現情緒不穩、撞牆、易怒等難以釐清的身心變化,離園後卻又改善,幼兒也陳述曾被餵食藥水、打、捏臉、罰站、關進廁所等不當對待,但幼兒相關陳述未被教育局及地檢署衡平採認。另外,教育局在行政調查過程中,僅訪談家長、疑似行為人、幼兒園人員,卻未訪談幼生,也未協助家長釐清幼兒的異常反應,逕以「無積極證據證明」、「行為人否認」認定無不當對待事證。
由於新北地檢署於去年7月12日已對本案處以不起訴處分,監委對於新北地檢署以偵查證詞「與警詢陳述不一致」、「行為與細節出入」作為受害兒童證詞難以採認的原因,導致不起訴處分經台灣高等檢察署以偵查不完備發回續查,反映出我國幼童在行政調查及司法偵查中的不利處境。監察院呼籲教育部、衛福部、法務部應審慎研議相關機制,提升兒童證詞的信用性,實踐兒童表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