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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營控「介入罷樑」 中選會發聲:對罷免案無差別待遇

    2024-08-17 14:20 / 作者 林佳鋒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資料照,陳品佑攝
    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將於10月13日投票,國民黨質疑中選會無視行政倫理介入罷免,強勢主導連署書查對的認定過程,對此,中選會今(8/17)強調,中選會與各地選委會是「選務一體」,對於罷免提議與查對工作皆依法處理,對任何立委、縣市長罷免案的查對標準也相通,沒有差別待遇。

    國民黨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中選會無視行政倫理介入罷免,例如如果不同連署書中,連續筆跡相同、前後筆跡不同或是簽署欄中,如果有模糊或是蓋章,都不能視為偽造,所以少寄了許多查詢單,批評中選會放水讓罷免成案。

    中選會回應,《公職選罷法》規定公職人員的選舉罷免,由中選會、市縣選委會依法辦理;市縣選委會是中選會所屬機關,則為中選會組織法暨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組織準則所明定,且中選會與所屬各地選委會依法係「選務一體」。

    中選會指出,《公職選罷法》第7條明定,「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及縣市長選舉、罷免,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並指揮、監督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之」。市縣選委會辦理各項選務,依法受中選會的監督;另各項選務辦理期間,中選會暨所屬市縣選委會除依法令調兼各級政府職員外,市縣選委會依法於鄉鎮市區設辦理選務單位,亦受中選會、市縣選委會的指揮、監督與監察。

    中選會強調,相關查對標準沒有差別待遇,過去無論是立委陳柏惟罷免案、林昶佐罷免案或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市縣議員王浩宇罷免案、黃捷議員罷免案,查對工作均依法令採取相同標準,並無任何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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