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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競選帳目「理不清」 何孟樺揪11筆單據「沒發票、依法不能申報」

    2024-08-13 20:59 / 作者 曹岡陽
    柯文哲政治獻金爭議愈演愈烈。廖瑞祥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帳目疑雲仍持續發酵,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今天(8/13)再度重批會計師端木正,做錯事又繼續說謊,稱「我們是被害的一方」。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何孟樺則指控民眾黨說謊,因為昨天的記者會中高達11筆支出,只有匯款證明卻沒有發票,依法根本不能進行申報,居然還想卸責會計師?

    何孟樺今天臉書發文表示,昨天柯文哲的記者會鎖定回應時樂公司爭議,但完全沒有交代虛報916萬支出單據何在。相反的,柯文哲陣營聲稱有高達17筆,總額達1817萬的漏誤報,試圖卸責簽證會計師端木正自行「調節」。何孟樺說,我們仔細查看柯文哲記者會簡報之後發現,在15筆所謂「漏報」的單據中,有高達11筆,總額1312萬364元的支出,都只有張貼「匯款證明」,而沒有發票,依法根本不能進行申報!這11筆資料,是柯文哲陣營提出的15份「漏報」資料中,編號1, 2, 3, 4, 5, 6, 7, 11, 13, 14, 15的支出傳票,總金額達1312萬364元。

    何孟樺解釋,按照《政治獻金查核準則》第21條第2項第2款明定,「未取得支出憑證」的支出申報,查核簽證的會計師本來就不該予以認定。同準則第30條到35條,更清楚規範擬參選人可申報的費用種類,並指出支出憑證的種類有發票、收據、領冊、票根及其他支出憑證。
    民眾黨可以主張匯款證明是「其他支出憑證」,但監察院的《政治獻金問答集-受贈者篇》Q11-11也明確指出「支出憑證須能證明支出內容符合政治獻金法可列報項目」。匯款證明只能證明在 A 方與 B 帳戶之間確實曾有單向的金流,完全無法證明「支出內容符合政治獻金法可列報項目」,根本不是可以用作政治獻金申報的支出憑證!

    何孟樺進一步指出,依法「支出憑證」與「支出傳票」必須裝訂成冊,保存5年。如果柯文哲陣營確實保有可申報的支出憑證,為什麼沒有裝訂在支出傳票上?也沒有記者會上主動出示說明?甚至,昨天展示的簡報中,編號4、6的支出傳票直接寫上「無發票」、「缺發票」?

    何孟樺也質疑,這些沒有支出憑證的傳票,也就證明柯文哲授意下,李文宗兄妹主導的競辦財務帳目嚴重不清,還想要用魚目混珠的方式蒙騙社會,怎麼會反過來聲稱是會計師漏報呢?另外黃珊珊主張916萬假帳是受託處理帳務的會計師「自行調節」。但即便是自行調節,也應該有相關的憑證,例如低於500萬、200萬、216萬的兩公司收據或發票,抑或是總和達916萬4311元的單據,這樣收支帳與金流帳才有可能平衡。但昨天記者會中完全沒有拿出這些單據,反倒聲稱有1817萬以上的帳務漏誤報,擺明是用更大的謊去圓前一個謊。現在,柯文哲的簡報自證競選總部財務憑證管理混亂,還要再把責任推卸給會計師嗎?

    何孟樺也強調,民眾黨有很多財經專業的政治人物。黃國昌、黃珊珊都曾在財政委員會,就算柯文哲不懂相關財政知識,兩位也絕對精通。但沒想到,這兩位委員面對自家的財務疏失,卻口徑一致往外推給替罪羔羊。何孟樺也喊話,柯文哲、黃國昌、黃珊珊如果真的有歉意,真的想改進,就應該應該講清楚916萬的假帳是如何生出來的,而不是繼續模糊焦點,轉移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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