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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對顏寬恒停權違反黨章? 藍黨務人士:考紀會是黨紀處分的有權解釋機關

    2024-08-11 00:57 / 作者 周志豪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顏寬恒服務處提供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涉貪遭一審判有罪,依黨章規定,「應予以先行停止黨權處分」,但國民黨卻改以「黨紀處分規程」規定,主張待全案判決確定再評議是否黨紀處分,遭質疑違反法位階原則。黨務人士表示,國有國法、黨有黨規。

    黨務人士指出,法位階是種法學觀點,但那是國家法令體系建立的基礎,而「國家是大氣候,政黨內部是小氣候」,政黨有自己建立規章辦法;要適用黨章也可以,但黨已衍生出黨紀處分全部法、新法,較適用在當前狀況。

    黨務人士認為,黨內法規當然應有法位階問題,但黨紀處分上仍應以新法、全部法的違反黨紀處分規程為主,這法理才通;政黨是民間團體,有自己的紀律部門,考紀會就是黨紀處分的有權解釋機關,等於憲法上的大法官會議。

    黨務人士也提到,顏寬恒所涉案件頂多只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或偽造文書問題,應未涉貪汙;且顏是因遭控竊占國土罪被交保,結果這個原初指控無罪,卻變成助理費部份被判刑,案子爭議大,既然如此為何要比照鄭文燦停權?

    黨務人士表示,黨章地位上考紀會有黨意基礎,黨紀處分產生問題、有爭議,由考紀會解釋與拍板決定;正因顏寬恒案有爭議,黨要挺顏,所以決定黨紀處分等判決確定有罪再做議處,黨主席朱立倫也尊重考紀會看法。

    黨務人士說,國民黨是政治社團法人,我們有自己的運作、任務需求與時代使命,黨內部有自己的規章要走,黨紀處分決定必須對黨員能交代,要對黨意負責,「對黨而言,我們現在需要這個立委」,至於外面評價不是操之在我。

    黨務人士強調。朱立倫上任後,沒有黨員因起訴或一審判決有罪就停權,做法都是一致的;目前停權中的立委陳超明,是之前黨主席任內處分,且當時是重保,但顏寬恒未因遭控貪汙重保,之前是因遭控竊占國土罪被要求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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