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董事長曾文生今天表示,盼今年底能將核一廠的用過核燃料開始移出第一束。資料照。廖瑞祥攝
台電董事長曾文生今(9)日受訪時表示,對於核電是否延役的議題,由於目前法律狀況都沒有改變,台電公司也沒有法源依據進行任何下一步工作,
但已在2018年12月底起展開除役的核一廠,盼能在今年底把一直存放在爐心的用過核燃料棒移出第一束。總統府氣候變遷委員會昨(8)日召開第一次會議,總統府副秘書長張惇涵會後轉述表示,對核電議題沒有進入實質討論,但各界仍關切核電會不會有延役的機會,台電公司是否真的會將設備拆除。
曾文生今天受訪時指出,台電公司將依法行事,由於目前法律狀態都沒有改變,所以核三廠1號機在今年7月底運轉年限到期後,就依法進入準備除役階段,目前也正待環評通過除役許可。
曾文生說,對台電公司而言,第一優先工作就是把已用過的核燃料棒,趕快從爐心拿出來。目前看來,核一廠爐心燃料棒就可望在今年底移出第一束。由於用過核燃料的高放射性,通常從爐心退出後要先溼式貯存10年,再移至乾式貯存槽。因核一溼貯已滿,要待乾貯啟用後才有餘裕空間,將爐心內用過核燃料棒移出;但核一乾貯設施雖已在2013年竣工,卻因故延宕11年,直到今年5月才獲得新北市政府核定水保證明。
也就是說,核一乾貯若能順利在今年底啟用,終於能將放在核一1號機爐心已近6年的用過核燃料棒退出,放到溼式貯存槽中。
台電也預估,核一廠用過核燃料要全數從爐心取出,大約需費時2年,之後才會展開除役招標工作。
至於核二廠乾貯興建進度,仍在向地方申請施工許可。核三廠1號機在今年7月底停機,會先將燃料棒存放在溼貯內,待除役環評通過後,再興建室內乾貯設施。氣候變遷委員會中有委員建議,應充分資訊揭露以利核電議題被理性討論。曾文生表示,核電是否延役的三前提就是安全、核廢處理、社會共識;資訊揭露越充分,越有利凝聚各界共識。對台電公司而言,必須將機組安全、地質條件及核廢料處理的情況一同評估。但他也提及,
就核廢料處理一事,我國尚未完成高放射核廢料的相關立法程序。據悉,核廢料分成高放射廢棄物、低放射廢棄物2大類,我國低放射廢棄物最終處置場選址目前依據「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辦理,雖有法可,卻也推不動。高放射廢棄物則尚無相關法令可以依循選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