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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寬恒涉貪有罪 重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

    2024-07-26 10:13 / 作者 呂志明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質詢。廖瑞祥攝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陳麗凌夫妻被控貪污助理費、竊佔國土等案,台中地方法院今日上午宣判,認定顏寬恒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偽造文書6月可易科罰金;竊佔國土無罪。

    另1名同案被告林進福,貪污的部分判處7年8月、褫奪公權2年,偽造文書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顏寬恒的弟弟顏能賢則犯竊佔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至於顏寬恒的妻子陳麗凌獲判無罪。

    台中地檢署查出,顏寬恒的沙鹿豪宅從2017年起竊佔國有地達1097平方公尺,顏之前參加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為避免媒體窮追猛打,和妻子陳麗凌及合夥人林進福製造4500萬元假金流「假移轉」豪宅,顏寬恒還涉嫌拿林進福當人頭詐領逾108萬元的立委助理費,並技術性透過私人公司帳目掩飾不法所得。檢方依貪污、竊佔、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顏寬恒夫婦、胞弟顏仁賢及林進福等人。

    台中地院開庭時,顏寬恒等人堅稱無罪,針對刑責最嚴重的貪污部分,顏寬恒表示,從2013年1月1日開始擔任立委,助理林進福就無償代表他參加婚喪喜慶及幫忙做選民服務,但公費助理名額有限,2017年底出缺後,他隔年1月1日到2020年1月31日才改聘林進福為公費助理,薪水獎金全都匯入林的帳戶。他強調,林進福妻子在會計帳冊上的註記純為「個人臆測」,與事實不符,「詐領助理費」絕非事實。

    此外,林進福在2013年5月前,就開始佔用台中市龍井區龍目井水裡社小段433-6地號種植「羅漢松」,他輾平這段國有地泥石路,方便他可以來回台中市沙鹿區國昌段490地號與同段450地號兩處種植羅漢松。

    顏寬恒強調,中二選區立委補選,他因為沙鹿住宅飽受抹黑導致敗選;去(2023)年4月台中地檢署又依竊佔、貪汙等罪名起訴本案,這是「政治凌駕司法、司法為政治服務」,重演政治追殺、羅織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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