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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CC組織法刪除「延任過渡條款」 葉元之:NCC委員位階不應高於大法官

    2024-07-16 20:17 / 作者 周志豪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廖瑞祥攝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修正案,刪除任期屆滿延任過渡條款。國民黨立委葉元之表示,NCC委員原得無限期連任為「萬年委員」,違背民主精神,今天修法讓NCC委員回歸任期制。

    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規定,NCC委員任期屆滿時,為完成繼任委員之提任時,「原任委員之任期得延至新任委員就職前一日止」,不受原法定任期限制。

    葉元之表示,考試院、監察院與大法官等機關委員、大法官,任滿均無法自動延任,NCC委員難道位階高於大法官或監察委員?任期規定不應例外。

    葉元之也質疑,行政院長卓榮泰遲不與立法院溝通新提名4位NCC委員提名人選,就是認為即便新人選未獲立法院同意,原委員仍可按原規定延任,今天修法是相當公平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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