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資料照。陳品佑攝
台北市某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傳出性侵女童,約20名孩童受害,甚至被拍攝600多部犯案影片,不過在社群媒體上,有許多民眾質疑為何媒體不報導。對此,媒體人出身的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表示,原因在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一竿子全罰,電視台擔心違法和罰款,往往避重就輕,甚至不報道。她說,會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修法,給予媒體「報導具示警作用」免責條款,協助事件發生後續相關資訊曝光、監督。
針對網路上批評媒體不報導幼兒園性侵案的聲浪,林楚茵在臉書上表示,大家一定有疑惑,為什麼「兒少受侵害議題」總是很少在電視新聞被揭發,大眾無從得知加害者是誰,原因在於電視台擔心違法和罰款。
林楚茵指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原意是保護兒少,但在「一桿子全罰」的規定下,媒體往往避重就輕,甚至不報道,導致大眾反而無法得知加害者資訊,反而給了加害者「保護傘」。
林楚茵所點出的問題,是在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對下列兒童及少年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
林楚茵表示,自己作為媒體人,深知所有媒體工作者面對不公不義肯定會努力發聲,落實「社會大眾及潛在受害者知情權」,所以在6月27日就與立委林月琴、李坤城共同召開《兒少福利法第69條》修正公聽會,並特別強調兒少法律面與「媒體」必須合作,經媒體適度報導,反而更能保護弱勢的幼童,防止不幸事件再度發生。
林楚茵認為,如果在法規上,給予媒體「報導具示警作用」免責條款,讓具有揭露示警性質的報導不必擔心受罰,協助事件發生後續相關資訊曝光、監督,就能有效揭露加害者,防範下一位兒少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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