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土地開發弊案,鄭文燦交保微笑離去。廖瑞祥攝
前桃園市長、現任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今(7/6)日遭桃園地檢署聲押禁見,但法院最終裁定以500萬元交保,併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鄭文燦交保後在律師陪同下,面帶微笑步出法院大門,面對媒體提問全程保持沉默。
據了解,鄭文燦的案件與桃園市華亞科學園區外的一片約9.5公頃農地重劃案有關。該片土地的地主組成重劃會,向桃園市政府申請自辦重劃,重劃會主要成員被指控拿出近千萬元,透過鄭文燦熟識的廖姓人士行賄,而廖姓人士已被收押。
桃園地檢署今天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對鄭文燦羈押禁見,但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並對鄭文燦實施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等措施。檢方對此決定表示不滿,當庭提出抗告。
桃園地院說明裁定理由表示,就聲請意旨被告涉犯《洗錢防制法》罪嫌部分,依被告之供述及聲請書所附相關供述及卷證資料,難認本件被告所收受之新台幣500萬元款項,於106年9月收受後至107年8月交還廖姓人士之期間,該筆款項有何變更形式之情事,難認此部分有何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之情節,此部分認無犯罪嫌疑,羈押之聲請應予駁回。
鄭文燦的律師在下午2時許將500萬元現金帶至法院辦理交保手續,隨後鄭文燦在下午2時36分許走出桃園地院大門,面對眾多媒體的追問,包括「生日當天遇到這種事有什麼感覺」等問題,均不發一語,僅露出燦笑後,迅速上車離去。